冤不冤?成都男子酒后扇民警耳光获刑6个月,二审终局判决来了! 四川成都,一男子

财先生观天下 2026-02-26 12:32:14

冤不冤?成都男子酒后扇民警耳光获刑6个月,二审终局判决来了! 四川成都,一男子酒后躺在别人的车上睡觉,在被民警叫醒、跟着民警下车后,突然情绪激动辱骂民警,并给了民警一个耳光,结果悲剧了,被以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男子表示不服,提起上诉,声称自己是醉酒后无意识挥手构成的袭击,主观恶性小等,请求轻判。二审法院判了!先给大家把案子捋清楚,全程真实无瞎编,都是法院审理确认的事实。 这名男子姓何,事发在2024年9月29日凌晨,地点在成都龙泉驿区地铁2号线成都行政学院站附近。 何某当天喝多了,乘坐网约车到达目的地后,不仅在车内做出危险动作,还和网约车司机起了争执。 司机没办法,只能报警求助,毕竟醉酒人员闹事,自己根本没法处理。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的民警敬某和辅警陈某接到报警后,很快就赶到了现场处置。 民警到场后,先找到躺在别人车上睡觉的何某,耐心叫醒他,劝说他下车配合处理纠纷。何某跟着民警下了车本以为只是简单的劝导,没曾想他突然情绪失控,对着民警破口大骂,言语特别难听。 紧接着,更冲动的一幕发生了,他抬手就给了民警一个耳光,动作干脆,完全没有克制。民警当场就将何某控制住,随后依法将他带离现场。 后续案件移交法院审理,一审法院认定,何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行为已经构成袭警罪,最终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何某拿到一审判决后,心里特别不服气,很快就提起了上诉。 他辩解称,自己当时喝得酩酊大醉,完全没有意识,打民警那一巴掌,只是无意识的挥手,并不是故意袭击,主观恶性特别小,希望二审法院能从轻处罚,改判或者减刑。 很多网友看到这里,可能会跟着疑惑,醉酒后做事,真的能免责吗?何某说的无意识挥手,算不算合理辩解? 这里给大家讲个关键知识点,也是二审法院判决的核心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解释,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根本不是免罪的挡箭牌。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虽然醉酒,但民警当时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叫醒他、劝导他都是正常执法流程,没有任何不当之处。 何某下车后辱骂民警、动手扇耳光,动作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并非所谓的无意识挥手,足以认定他主观上有袭击民警的故意。 而且,袭警罪的认定,核心是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不管是否醉酒,只要实施了暴力行为,就构成犯罪。 何某声称主观恶性小,可动手打民警的行为,本身就是对执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 另外,一审法院的判决,已经综合考虑了案件情节,何某没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的上诉理由根本不成立。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何某的上诉,维持原判,6个月有期徒刑,一分没减。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扇了一个耳光,至于判6个月吗? 看似有点重,实则一点不冤。民警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大家安全的,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能挑衅。 现实中,很多人都有“酒后失德”的借口,觉得喝多了做事不由己,就能逃避责任。但法律不会因为醉酒就网开一面,不管是骂人还是动手,只要触犯法律,就得承担相应的后果。 这起案子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喝酒要适量,酒后要守规矩,千万别一时冲动挑战法律底线。尊重民警执法,就是尊重我们自己的生活秩序,别等到被判了刑,才后悔当初的冲动,那时候早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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