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晚间,胖东来官方公开一则判决书公示,正式披露“黄金万两大月饼”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的胜诉结果。这起案件不仅成功捍卫了胖东来的品牌合法权益,更成为规范直播带货行业秩序、严打“蹭名牌”侵权行为的典型判例,凸显司法层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鲜明态度。 据悉,胖东来推出的大月饼自2022年8月上市后,迅速收获消费者高度认可,成为口碑与销量双优的热门产品。2024年起,郑州麦X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相关方生产“黄金万两大月饼”,并通过广州市增城XX零食店等多平台带货主播开展宣传销售,在推广过程中大量使用“胖东来”相关标识及字样,刻意绑定品牌热度,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胖东来察觉该侵权行为后,第一时间完成证据固定,依法启动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法院历经一审、二审审理,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认定,麦X丰公司在产品宣传中使用“胖东来”字样的行为,既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又属于“搭便车”式不正当竞争;广州市增城XX零食店作为带货主体,参与侵权宣传销售,同样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最终依法判决麦X丰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胖东来相关主体经济损失3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5万元,带货主播主体赔偿2000元。 从司法实践来看,该案的判决明确了直播带货全链条的侵权责任边界,既追究生产企业的核心侵权责任,也不纵容主播环节的协助侵权行为,与近年来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理导向高度契合。305万元的赔偿金额,既体现了胖东来的品牌无形资产价值,也释放出司法严惩恶意侵权的强烈信号。 此案的落幕再次警示,品牌商誉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傍名牌”“蹭热度”的侵权行为,不仅损害品牌方合法权益,更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企业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维权止损;直播带货从业者更要坚守合规底线,切勿为追逐流量触碰法律红线,共同筑牢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