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81岁大爷未婚未育,他上有4个哥哥,下有1个妹妹,大爷独自生活,兄弟姐妹和他从不来往,大爷年老体衰,生活已经不能自理,邻居男子看他孤苦,主动担起照顾他的责任,村委会为他们做了见证,大爷和男子签了遗赠扶养协议,男子对大爷生养死葬,大爷百年之后,名下11间房屋赠与男子,12年后,大爷安然离世,男子披麻戴孝给他办了隆重的后事,谁知后事办完,大爷800年不来往的亲属跳了出来,要求继承大爷财产,男子拿出遗赠协议,亲属不承认,说男子和大爷没有血缘关系,大爷年老糊涂,他签的遗赠协议不能算数,双方对簿公堂,结果亮了! 阮大爷独自生活,从来没有见过他有什么亲戚,他一生未婚未育,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女。 阮大爷有一处老宅,老宅里有11间房子,房子虽然已经破旧不堪,但也能够为他遮挡风雨。 阮大爷年轻的时候,他辛苦劳动,他种地种菜,养鸡养羊,也是村里的一把好手。 可是他少言寡语,老实本分,他父母早逝,并没有给他张罗婚姻。 因此他一再的耽搁,导致一生都是孑然一身,但是他从不多想,自顾自过着自己的日子。 阮大爷的父母,一生育有6个孩子,阮大爷老五,他的上面有四个哥哥,他的下面有一个妹妹。 可是随着他们长大,哥哥妹妹们各自成家,唯独剩下阮大爷一个人。 他独自生活,兄弟姐妹们之间,从来没有任何的来往。 时间飞逝,阮大爷老了,他81岁,他弯腰驼背,地里的活也干不动了,就连生活都不能自理。 他年轻时风风火火,身强力壮,可是谁也抗不过岁月的侵蚀。 他年岁大了,病也来了,他年老体衰,已经没了当年的力气。 他感叹生活的不易,他独自一人,连口热饭都吃不上了。 原本干净的院落变得荒芜不堪,荒草长高,阮大爷无力打理。 他躺在那张破旧的床上,寒风顺着门缝钻进了屋里,大爷冻得瑟瑟发抖,眼看冬天的日子难以过去。 这时候大门一响,邻居刘某推开了房门,他端来了热汤热饭,又给大爷燃起了炉火。 大爷身上暖了,脸上笑了,他红光满面,刘某给他带来了生活的气息。 从此以后,刘某主动担起了照顾阮大爷的责任,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之间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他们不是父子,胜似父子,到了后来,阮大爷做了个决定。 他无儿无女,他要在百年之后把自己的老宅留给刘某。 村委会出面,为他俩签下了遗赠协议,刘某对阮大爷生养死葬,阮大爷百年之后,他的11间房子赠与刘某所有。 协议签好,一式两份,村委会作证,各自按上各自的手印! 从此以后,他们两家合成了一家,刘某将阮大爷当做自己家的老人,对他的照顾更是尽心尽力。 大爷身体好转,一口气又活了12年,他享受了天伦之乐,儿孙满堂,刘某的孩子,都是他的亲人。 在这期间,有个插曲,2017年的时候,他们村里被拆迁了。 大爷的11间房子,换来了5套安置房, 外加380多万元补偿款,阮大爷身价千万,他瞬间拥有巨大的财富! 这个时候,那些800年不见露面的亲戚听说了阮大爷村里拆迁的事情,他们蠢蠢欲动,早就在心里打好了主意。 阮大爷头脑清晰,他唯恐自己百年之后,不能顺利的把财产交到刘某手里。 2023年3月,大爷自知大限将至,他的头脑异常的清晰,立刻再次签了一份遗赠协议。 遗赠上白纸黑字,一字一句写的清清楚楚:刘某对阮大爷生养死葬,阮大爷所有财产包括5套安置房全部归刘某所有。 协议签好,大爷再无牵挂,同年9月,阮大爷已经93岁,他再无牵挂,安然离世。 刘某披麻戴孝,给他办理了隆重的后事。 谁知后事办完,那些从未出现过的部分亲属出现了,他们仗着和阮大爷有血缘关系,口口声声说大爷的财产是他们的! 刘某拿出遗赠协议,指责他们贪婪无度,大爷活着时没看见你们一个人来,大爷生养死葬,你们这些近亲属又在哪里? 经管如此,那些人仍然不断的叫嚣,说刘某和阮大爷没有血缘关系! 而那份遗赠协议,肯定是阮大爷年老糊涂所以才签下的名字,做不得数,他们才是大爷真正的继承人! 刘某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要求确认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效力。 法院经过调查,工作人员实地走访,周围村民们纷纷证实,大爷最后12年的时光全是刘某在照料。 刘某为他买药看病,端茶送水,照顾他的衣食住行,对待他就像自己家的老人。 阮大爷最后几年,生活幸福,如果没有刘某的照顾,他不可能活到93岁。 大爷去世,刘某给他办了后事,实实在在的生养死葬,谁也说不出有半点的问题。 阮大爷所签的两份协议,都是他的真实意思,因此协议合法有效,大爷的财产应该归刘某所有。 《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因此,法院判决:阮大爷的5套房产由刘某继承。 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公道自在人心!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