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18岁小伙网购24支玩具枪被判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撕心裂肺对法官咆哮:“请法官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 2014年的一场庭审,至今想来仍让人揪心,四川18岁小伙刘大蔚,因为一次普通网购玩具枪,被法警带到被告席上,当听到无期徒刑四个字时,这个刚成年的少年彻底崩溃,对着法官撕心裂肺地咆哮:请法官用我买的枪打死我,如果我死了,我就认罪! 这句话,不是无理取闹的挑衅,而是一个少年被现实击垮的绝望呐喊,他想不通,自己省吃俭用攒了3万多块,从台湾网购的24支“玩具枪”,怎么就变成了武器,怎么就足以让他付出一辈子的自由作为代价。 刘大蔚是四川达州大竹县人,1996年出生,案发时刚满18岁,初二那年因为被欺负辍学,性格变得沉默寡言,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摆弄各种玩具枪,心里还藏着一个参军梦,想着18岁就能穿上军装,扛起真正的枪。 2013年刘大蔚通过QQ联系上台湾卖家,看着对方发的仿真枪照片,越看越喜欢,想着买来收藏,偶尔和朋友玩真人CS时显摆一下,完全没多想这背后会藏着祸端。 刘大蔚从来没见过实物,全凭照片挑选,可还没等货物送到手上,福建石狮海关缉私分局的人就千里迢迢赶到四川,把独自在家的刘大蔚抓走了。 最崩溃的还是他的父母,夫妻俩当时正在老家割稻谷,接到消息后慌不择路赶回家,听到走私武器四个字,整个人都懵了,在他们眼里,父辈以前都拿气枪打鸟,儿子买的就是个玩具,怎么就成了违法的武器,老百姓不懂什么法律标准,只知道孩子没伤人、没做坏事,怎么就成了“罪犯”。 这场悲剧的根源,从来不是刘大蔚故意违法,而是法律标准与大众认知的严重脱节,再加上普法的空白,才把一个懵懂少年推向了深渊,很多人不知道,我国法律对枪支的认定,有一个极其严格的标准,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就会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枪支,0.16到1.8焦耳之间是仿真枪,只有≤0.16焦耳,才是真正的玩具枪。 这个标准有多低?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隔着一张桌子扔一把豆子到脸上,动能就差不多能达到1.8焦耳,连皮肤都穿不透,仅能对眼睛造成轻微伤害,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标准是2008年公安部修订的,比2001年的旧标准低了九分之一,甚至远低于台湾地区20焦耳的标准,当时不少公安系统的专家都坦言,这个标准太低。 更关键的是这个修订后的标准,并没有大规模普及,像刘大蔚这样的普通少年,根本不知道有1.8焦耳这个隐形红线,卖家也揣着明白装糊涂,打着仿真玩具的幌子卖枪形物,本质上就是钻了科普空白的空子。 2015年,泉州中院一审判决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上诉后福建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了给儿子申诉,刘大蔚的父母放弃了老家的一切,四处奔走,几乎每个月都要花一半时间跑申诉的事。 好在媒体和舆论的关注下,2016年福建高院认为原审量刑明显不当,决定再审,再审时,法院综合考量了多个因素,刘大蔚没实际收到枪支,没有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小,涉案枪支致伤力不大,也不容易改造,他买枪只是出于爱好,不是为了牟利或违法活动,案发时刚成年是初犯,认罪态度也好。 2018年,福建高院再审改判,将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2021年3月,刘大蔚减刑8个月,刑满出狱,出狱那天他抱着父母哭了很久,说最愧疚的就是让家里欠了很多钱,以后要好好赚钱报答父母。 出狱后的刘大蔚,找工作处处碰壁,只要简历上有走私武器罪的字样,全是委婉拒绝,直到一位好心的修理厂老板收留了他,后来他在网上分享自己的经历,不抱怨、不喊冤,只希望能提醒更多人,别再因为不懂法,栽在自己的爱好上。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