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了!河南郑州,一老太跑到水果店门口撒泼,店家前来劝阻,她拿起木棍就朝人家身上打,还砸烂一堆水果,老太一口咬定店老板欠她7000元不还。店家委屈不已:我们全家人都不认识她,更不可能借她的钱。店家找媒体求助后又报警,结局令人唏嘘。 河南郑州的贾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件让她头疼不已的事。 年前的一天,一位80岁左右的大妈突然来到她水果店门口,哭着嚷着要贾女士的老公还钱。 大妈说贾女士的老公欠她7000块钱,欠了很多年一直不还,她说如果不尽快还钱她天天来闹。 贾女士的老公听说这个事后,觉得很冤,因为他根本不认识什么老太,更不可能跟他借钱。 由于贾女士的老公忙,没空来水果店跟老太对质,所以这件事就这么拖着。 直到年初四、初五,老太太又来了两次,每次一来到店门口就直接坐地上,哭天喊地指着店女士的店门,嘴里骂骂咧咧,说店老板没良心,欠她钱不还。 贾女士上前跟她理论就挨她拿拐杖打,她不仅打贾女士,还拿木棍敲打贾女士的水果,导致很多水果都被敲烂,没法卖了。 贾女士头疼不已,2月27日,老太太又来了,贾女士没办法让她老公抽空跟老太太照面,可贾女士的老公根本不认识这个老太太,更不可能跟她借钱。 老太太,看到贾女士老公后一会儿说他欠7000,一会儿又说欠了700、70,根本说不清。 老太太时不时来闹一番,对贾女士的影响很大,她看了闹心不说,店里的人流量也较之前少了很多。 无奈的贾女士找来媒体协助,记者赶到后不久,老太太又来了。 她一来到贾女士店铺门口,直接就坐地上,拿着木棍敲打着地板,委屈地哭起来,说店老板没良心,欠了她7000块钱不还。 老太太一边说还一边拿木棍敲击着地板,一副超级委屈的样子,她的举动引来很多人围观。 贾女士不敢上前劝阻,怕被她打,也怕她把自己摔着了。 记者上前安抚老太太,让她有话起来好好说,因为路上车多人多,怕她被碰到或者撞着了。 老太太告诉记者,店老板那个男的,欠她7000块钱不还,之前她就在隔壁卖水果。 听到这,贾女士突然想起来,十几年前老太太曾经在她们隔壁卖水果,当时跟她婆婆曾经说过几句话,除了贾女士婆婆,他们家其他人都不曾跟老太太说过话。 但是,贾女士的婆婆已经回老家十斤年了。 记者来到不久,贾女士的老公也过来了,记者指着贾女士老公问老太太,你认不认识这个人。 老太太说,我一生气就看不见,也看不清人。 贾女士老公说他们之间根本就不认识,更不可能借钱。 最终贾女士在记者的建议下报了警,并找到社区工作人员前来劝解,可老太还是嘴硬地说店老板欠她钱。 之后记者给老太太儿子打电话,她儿子冷冷地质问:你们欠她钱为什么不还?有什么事你们不用找我,我也管不着。 最后,在记者、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劝说下老太太同意回家。 一伙人跟着老太太回到她家门口,邻居纷纷说,老太太糊涂了,脑子不行了。 把老太太安顿好后,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努力开导、好好做老太太的思想工作,让她以后不要去骚扰水果店老板。 老太听完并没有说话。 有人说,养而不教,监护缺位才是最大的恶 八旬老太撒泼闹事,看似是老人神志不清的闹剧,实则是其儿子监护缺位、人性冷漠的必然结果! 老母亲精神失常、无端骚扰他人,作为直系亲属,不仅不主动核实情况、道歉赔偿,反而倒打一耙质问店主,一句“管不着”彻底暴露其不孝与逃避责任的嘴脸。 赡养老人从不是只给一口饭吃,更要承担监护义务、约束老人行为、为老人的过错兜底。 他的冷漠不仅让店主蒙受损失、寒了心,更是将年迈的母亲推向舆论风口,让其成为众人诟病的“撒泼老太”。 这种对亲娘不管不顾、对他人损失视而不见的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底线都没有,比撒泼的老太更令人不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本案中80岁老太无任何依据多次到水果店门口撒泼,拿木棍殴打店主贾女士,还任意砸烂水果导致财物损毁,她的行为符合该条款中“任意损毁公私财物”和“寻衅滋事”的情形,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不过,因老太年满70周岁,依据该法第2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时可不执行,仅能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这也是民警最终仅联合社区劝解老太回家的法律依据。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