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山东淄博,一男子在回家后,意外撞见了妻子和一位情夫的奸情,他愤怒不已指责两人的行为,情夫为了补偿男子,给他转了25000元,谁知事后竟起诉男子敲诈勒索!一审法院判定男子罪名成立,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而二审法院的判决出人意料! 路某三十多岁,在张店区附近上班,平日里顾着挣钱养家,家里还有个年幼的孩子。 在外人眼里,他的日子不算富裕,胜在安稳,夫妻也很少吵到动静很大。 变化出现在那年春天,妻子忽然爱打扮了,出门也变得更讲究,路某起初没往坏处想。 直到一次临时放假,他没提前打招呼,拎着水果和孩子爱吃的零食回家,想给家里一个惊喜。 门一开,家里异常安静,厨房没有动静,孩子也不在,卧室那边传来让人不舒服的声响。 路某走到门口,从门缝看了一眼,整个人一下子炸了,妻子和一个陌生男子在床上。 他推门进去质问,情绪失控之下动了手,给了对方一拳。 陌生男子姓刘,是妻子在网上认识后私下来往的人。 刘某见事情败露,态度很低,连连道歉,求路某别报警,也别把这事往外传。 那间屋子里,最难受的不是吵架,是路某脑子里反复闪过孩子的脸。 他想着一旦闹到派出所,亲戚朋友早晚知道,孩子以后也要跟着背负闲话。 刘某看准他犹豫,主动提了一个办法,愿意拿钱当补偿,把事情压下去。 两个人在房间里谈起了数额,路某开口要过6万元,刘某说拿不出那么多。 来回拉扯后,双方把金额定在25000元。 刘某当场用微信分三次转账凑齐,还写了一个简单的补偿说明,按了手印。 路某收下钱,让刘某离开,自己也没有选择报警。 他当时的想法很现实,家丑能不外扬就不外扬,钱也可以留着给孩子花。 之后一段时间,路某没有走离婚那条路,仍想让妻子回头,日子能不能继续再说。 一月多后,他等来的不是悔改,而是一张传票。 刘某翻脸报警,指控路某敲诈勒索,还要求退回那25000元。 路某听到这几个字,整个人发懵,自己明明是被背叛的一方,怎么成了被告。 刘某拿出伤情照片和聊天记录,称自己是在挨打和被威胁的情况下转的钱。 检察机关据此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路某在现场有殴打行为,谈钱时又提出过远高于最终金额的数额,刘某转账并非完全自愿。 判决结果出来,路某被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5000元,并要求退还25000元。 路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仍然维持了原判。 他服完刑出来,身上多了案底,生活的麻烦跟着来了,工作机会变少,收入也明显下滑。 这段时间里,他和妻子也走到了尽头,最终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由他争取到手。 路某心里一直憋着一口气,他觉得自己确实冲动打了人,也说过难听话,动机却不是为了占对方的钱。 他和家人没有停下,继续申诉。 到2023年,省高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原判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淄博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再审的争议点绕不开两件事。 一件是路某动手和言语施压,和刘某转账之间有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另一件是那笔25000元究竟算协商补偿,还是被迫交付的财物。 律师在庭上强调,路某当时处在突发刺激下,行为更像情绪宣泄,主观上缺少非法占有目的。 再审法院把证据重新过了一遍,最终在2024年10月8日作出改判。 原一审判决被撤销,路某被宣告无罪,刘某要求返还25000元的请求也被驳回。 裁判理由指向一点,刘某明知对方已婚仍保持不正当关系,违背公序良俗,对事件发生有重大过错。 法院也认定,路某虽然在协商过程中有压力表达,金额经过多次协商形成,更符合补偿性质,难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敲诈勒索。 无罪判决落地后,路某一家还有新的烦心事。 他被刑拘那会儿,父亲担心儿子出不来,四处借钱把25000元给了刘某,换了一份谅解材料。 现在刑事上说清白了,父亲又起诉刘某,主张那笔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这个民事纠纷仍在审理。 这件事拖了几年,路某拿回了清白,也留下了代价。 真遇到类似的突发情况,保留证据、控制情绪、及时咨询律师,比私下谈价更能把主动权握在手里。



氵澐
现在没有通奸罪了,以前通通判死刑多好。现在人渣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大
用户14xxx81
私事私了是解决矛盾的好办法,刘某已经承诺却反悔,负主要责任。
海哥
傻法官搞反啦!应该路某需感谢刘某帮照顾老婆,而要付钱给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