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妥的白嫖!山西,离异女子经同学介绍认识了同样离异的男子,谈婚论嫁时,女子想要5

辨案析历 2026-02-27 16:08:45

妥妥的白嫖!山西,离异女子经同学介绍认识了同样离异的男子,谈婚论嫁时,女子想要5000元彩礼,男子满口答应,还趁机提出同居。万万没想到,同居怀孕后,男子一口咬定没钱,说好的彩礼钱没了,养孩子的费用也不愿意出,还要求女子要么流产,要么没名分的跟着他。女子觉得孩子是无辜的,只能让其母亲来帮忙,既要照顾大肚子的她,还要给没名分的丈夫洗衣做饭,说多了都是眼泪。 李女士之前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离婚后一直想找个踏实靠谱的人,安安稳稳过下半辈子。 经同学介绍,她认识了同样离异的男子,两人一开始聊得还不错,相处一段时间后,感情慢慢稳定,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李女士经历过一次婚姻,对物质没什么太高要求,也不图大富大贵,只象征性的跟对方提出要5000块钱彩礼,就当是个心意和保障。 男子当场满口答应,说得十分诚恳,转头就趁机提出想婚前同居。 李女士心里其实很犹豫,她清楚自己是易孕体质,一旦同居,很容易怀上孩子,加上两人都有过失败的婚姻,她更怕再一次看错人、走错路。 可男子不停哄她,一遍遍地保证:你放心,真要是怀孕了,我肯定负责到底,绝对不会让你和孩子受委屈。 听着这些甜言蜜语,李女士心软了,她真心以为对方是想好好过日子,便答应了同居。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一让步,竟把自己推入了困境。 果然没多久,李女士就查出怀孕了。得知消息的那一刻,她还满心期待,可男子的态度却瞬间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之前答应得好好的5000元彩礼,他直接翻脸说自己一分钱没有,连养活自己都困难,更别提养孩子。 他甚至狠心地给李女士两个选择:要么没名没分跟着他,什么都别计较;要么就直接去把孩子流掉,当这事没发生过。 李女士这才明白自己从头到尾都被算计了。可肚子里的小生命是无辜的,她实在不忍心打掉,只能硬着头皮跑到男方家里,找他父母讨个说法。 男方父母看木已成舟,孩子都有了,也不好再推脱,只好拿出钱垫付了那5000元彩礼,简单给两人办了婚礼。 李女士对此还抱有一丝希望,觉得成了真正的一家人,男子总该收心,担起丈夫和准爸爸的责任。 可现实却让她彻底失望。 婚后,男子不仅没有半点改变,反而变本加厉,天天出去吃喝玩乐,经常夜不归宿,把怀着孕的李女士一个人丢在家里,别说照顾她、关心她,就连人影都难得一见。 李女士挺着大肚子,行动不便,情绪也很低落。她母亲心疼女儿,特意赶来照顾她。 可让人寒心的是,老人不仅要细心照顾怀孕的李女士,还要给那个不负责任的女婿洗衣、做饭、打理家务,就算这样,还时不时被女婿甩脸色、冷对待。 看着母亲一把年纪还跟着自己受委屈,看着自己怀着孕却无人疼、无人管,再想想男子婚前婚后的巨大反差,李女士每天都活在后悔和眼泪里。 她只是想要一个简单安稳的家,只提了5000块钱的要求,却落得这样进退两难的下场。 不少人的遭遇都十分同情,也忍不住感叹:连5000块都要靠怀孕去赌的人,从一开始就不值得托付。 可事已至此,李女士只能带着未出世的孩子,在这段冰冷的关系里,默默承受着本不该她承受的苦。 其实,李女士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本案中,李女士与男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仅按习俗举办婚礼,二人所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其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 男方不得以“没名分”“没结婚证”为由拒绝承担抚养责任,更不能以此剥夺孩子的生存与被抚养权利。 只要孩子出生且由李女士直接抚养,男方作为生父必须按月支付抚养费,涵盖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或能独立生活为止。 实践中,抚养费标准一般按男方月总收入的20%—30%确定;如果男方拒不支付的,李女士可持出生证明、同居证据、亲子鉴定等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可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冻结账户、划扣收入等。 此外,男方以胁迫方式干涉李女士生育权、孕期拒不照料且让岳母承担家务等行为,虽违背道德与公序良俗,但法定抚养义务是强制性法律责任,李女士完全可以通过诉讼彻底维护自身与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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