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说自己是纳税人,所以大学必须让他进去参观的人显然没明白社会契约的真正含义,社会契约在他眼中变成了我纳税我就是爷。 公民纳税、政府负责保障公民基本权益,这是现代国家的一种最为基础的社会契约,但是请注意,政府负责保障的只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益,你被别人偷了抢了,你不必自己去抢回来,而是可以请求政府机关帮忙,你与他人有纠纷,你说你有理,他说他有理,这时候可以由法院来进行裁决,如果这些基本权益受到侵犯,你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我是纳税人,我享有宪法赋予我的基本权力。 但随意进入大学,这显然已经超出了宪法赋予的基本权益范畴,大学管理者和有关部门有权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规定本校是对外开放还是不对外开放,如果对外开放,对哪些人开放,如何开放。 纳税人与政府之间的社会契约是公民纳税,政府保障社会在一套基本秩序中运行,而不是政府必须满足纳税人的一切要求,注意,政府要保障的这套社会秩序是对所有人的,纳税多的人与纳税少的人都一样,甚至纳税与不纳税的人也一样。 如果按照我纳税我是爷的思维往下推,我们会得出很可怕的结论:如果纳税的是爷,那么富人作为纳税大户,他们就应该享有特权、高人一等? 有人可能会说富人确实高人一等呀,这里所说的高低是人格与基本权力的高低,不是身份地位的高低,富人在很多情况下也确实可以享受某些实际上的特权,比如VIP服务等,但那是富人在市场上购买的,富人可以在市场上购买其他人愿意出售的服务,但是并不能买到超额的基本权力。 如果往下推,结论更可怕,如果纳税才能享受权力,那么不能纳税的残疾人、穷人,是否连最基本的权力也无法享受? 你可能也会说,参加人、穷人享受的权力确实少呀,请先分清权力和服务,服务是可以到市场上购买的,穷人钱少,能够在市场上购买到的服务少,所以生活的选择性较少,但这并不等于穷人在最基本的权力上低人一等。 现在一些人,即不理解中国的传统道德,也不去深究西方的社会契约的本质,看到几个理论就拿过来用,结果张冠李戴,贻笑大方。 当然还存在另一种可能,也许这些人并不是真的不懂,他们只是怎么对他们有利怎么来,进学校时说我是纳税人,你凭什么不让我进?但如果他们变成学校保安,他们或许会说:尊重学校正常运行的权力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义务,总之,道理都在哪,看怎么用,哪条对我有利就用哪条。 我之上,众生平等,我之下,等级森严。
那个说自己是纳税人,所以大学必须让他进去参观的人显然没明白社会契约的真正含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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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8 00: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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