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子,特别想要一个男孩子,他已经好几个女儿了。
在她所受的教育,和她所在的环境里,儿子似乎必须有,没有的话,似乎也不配得到她那丈夫的爱,也不配有个好的地位……
(她却不知道,因为她丈夫不靠谱,所以才让她没有安全感。)
几乎拼了半条命,得了个男孩子。
再见她,笑颜逐开,似乎一切的明媚都回来了。
我就心想,无论如何,虽然受了罪,可是得了自己想要的,觉得精神幸福,也是满足的。
再后来,听闻那孩子发烧,烧得厉害,她竟然拿不出一分钱给孩子瞧病,是娘家人知道,资助了住院,才过了关。
那助她的人:
你明知自己没有经济能力,为何还非得要这个孩子,给自己和这孩子这些委屈?!
她也是默默无闻。
只是另一亲戚道:孩子如今已经有了,再说这种话,也是毫无意思。
那助她的人才不语。
我在想,或许贫穷真的不宜超能力生育。
那些苦楚,首先是大人来受,大人无力改变,又留到就下一代,继续受着苦楚。
那受苦的孩子,若是人格健全,积极向上,还是很好的!
若是人格不健全,又知道家里为了要他负了债务的,翻身难,已经给了他最好,却也远远满足不了他,会不会再反过来:
既然没办法给我最好的,为何要把我带到这人世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