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工作合法化的结果,那就必须有那么介绍工作的一项,
什么叫不歧视?不歧视就是要落到实处,你说是失业了给你介绍某些场所的工作,你不愿意哪成?你是不是歧视这一行?你是不是对这方面的工作人员有偏见?
那是你的问题,不是这份工作的问题,对不?你嘴上说的再漂亮,其实你也是有歧视的,对不?
49年,联合国大会批准了《禁止贩卖人口及取缔意图营利使人卖淫的公约》。
后来潘基文当秘书长的那会,当年的情况就不一样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建议将身体摩擦场所和中介合法化。
联合国都这个态度了,我能说啥?
那我只能说:您说的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