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想吃猪肉又不舍得买吧?”广东揭阳,大爷买304斤猪肉,给儿子办喜宴,回家路上,却被农林局以猪肉没检疫为由没收了,大爷不服,把农林局告了,要求赔偿他104000元损失,并登报赔礼道歉,法院的判决让人始料未及。
(案件来源: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林大爷哼着小曲儿,开着他的小轿车,一路顺畅,欢快的旋律飘荡在空气中。
他的心情,跟当天的天气一样,艳阳高照,晴空万里。
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儿子婚礼在即,按照他们老家的风俗,要搭喜棚办喜宴,宴请宾朋。
添人进口,是每个家庭的大喜事, 也是一个新的开始。
都说娶妻娶贤,好女人旺三代。他对这个即将过门的儿媳妇,是称心如意,准儿媳的人品也是有口皆碑,她将会是这个家庭的一份子,也会是这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
他相信,自家的日子,也会越过越旺,人丁兴旺。
所以,这几天的林大爷,每天都是精神百倍,笑口常开,给儿子办完婚礼,他们顶门立户,自己的责任就尽到了,使命也完成了。
从此,小两口开启幸福生活,老两口就可以退居二线,颐养天年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竟然被两个穿制服的,农林局的工作人员给拦截了,从此陷入一段劳民伤财的纷争中。
农林局的工作人员,让他停车检查,并在他的后备箱里,发现了304斤猪肉。
他们以93斤有检验检疫证明,其余的211斤则没有为由。要没收猪肉,并销毁,给林大爷人员开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可把林大爷气坏了,你处罚也应该去找卖猪肉的,凭啥找我一个卖猪肉的麻烦?是你们自己想吃猪肉,又不舍得买吧?
林大爷倔脾气上来了,拒不接受处罚,直接被带到了农林局的办公室。
当然,胳膊拧不过大腿,最终,林大爷车被扣了,猪肉被没收了,他拿着处罚单,垂头丧气回了家。
他越想越憋屈,拿着告知单看,还真被他看出了问题。
告知书上引用的是《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可里面并没有规定,可以对违规猪肉没收和销毁。
这一发现让林大爷愤怒不已,他更确信,自己的猪肉是被某些人吃了,而不是销毁了。
也就是说,农林局的处罚无法可依。
林大爷瞬间觉得,自己可以理直气壮的,去找农林局理论了。
可他没想到,去了才发现,农林局不但拒不退还猪肉,扣留他的车,还因为管理不当,受到了损害。
这让林大爷火冒三丈,他不信没有讲理的地方,一怒之下把农林局告了,要求农林局撤销行政处罚,赔偿猪肉和修车损失共计104000元。同时,登报给自己赔礼道歉。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林大爷认为,农林局的处罚无法可依,滥用职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具体到本案,林大爷认为,自己一个普通百姓,不可能买肉时,让卖肉摊贩出示检验检疫证明,那是相关部门把关的事,他一个老百姓,认为猪肉摆在店里,就是合格的。
而农林局做出的处罚,没有没收,销毁猪肉的法律依据,也没有扣留自己车辆的权利。
2、农林局认为,林大爷运输没检疫证明的猪肉,是违法行为。
《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产品。
林大爷承认了自己的猪肉未检疫,也在处罚告知单上签字了,也告诉他,在5日内,能够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就可以免于处罚,可他并没提交,自己的处罚并无不合理之处。
3、法院认为,农林局对林大爷的处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予以撤销。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具体到本案,农林局不能证明,涉案211斤猪肉未经过检疫的违法事实,也没向猪肉摊贩进行核实,就做出处罚,明显不当。
《动物防疫法》第78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只能作出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农林局对林大爷作出警告,罚款,对于扣押的猪肉产品进行没收、销毁的处罚,显然适用法律错误。
农林局可以依法对农产品进行监管,但没有任何法律授权,农林局可以上路执法,并扣留车辆。
所以,法院对于农林局对林大爷没收猪肉,扣留车辆的处罚,予以撤销,并赔偿林大爷的损失,同时公开道歉。
农林局不服,提起上诉,反被二审驳回,维持了原判。
没有检疫证明不应该是先处理卖肉的吗,怎么先处理买肉的呢,难不成现在消费者消费的时候都得精通各种法律条文。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老张的幸福开始
如果是真的,直接去菜场门口等着,出来一个是一个,谁都没证啊
白起破军 回复 12-09 12:52
是啊,谁家买猪肉还可以带本证呀?[捂脸哭]
飞。 回复 12-09 18:32
没有证,但有章,屠宰之后会在猪肉上盖章的。那么问题来了,一头猪要盖多少章才能保证每个买猪肉的都能章[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叁鎶
直接抢呀
旭日东升 回复 12-09 15:00
你以为呢?
阿慢
还好还好这是在路上,还没有入户,比那个没收过冬煤的强点,不远的将来它们就应该有权利入室查你的冰箱了,此情(景)可待。
夜墨香 回复 12-09 19:54
一斤糙米换你的一斤精米好不好[开怀大笑]
夜墨香 回复 12-09 19:52
脱硫煤[哭笑不得] 一斤煤跟一斤脱硫煤哪个燃烧的时间久……
用户60xxx72
我抢你是为你好
许浒
买肉谁特么带证、谁特么有证!?又不是卖肉的!无耻!
刺猬
抢到了自己吃,出事了单位和国家买单
围墙
撤了这个局吧,一点用处都没有
老虎杠子虫儿 回复 12-09 18:18
并到假日办?
快乐人生
让买肉的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咋想的?
A新华 回复 天下第七 12-09 18:42
300多斤肉,肯定切成两大块或N块。总不能都从印章那里开始切吧。[滑稽笑]
天下第七 回复 12-09 18:00
小块儿的可能没有,但两百多斤的肉上,一定有检疫章。
500克一斤
有什么好神奇,电动车能正常出售,出了店门马上被扣车说违法,这么传奇,你怀疑什么
四哥视野
我买的二斤纯瘦肉没章可咋整明?难死我了[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老冼 回复 12-09 18:28
把罚款交了,肉上交就行
统一祖国 回复 12-09 17:12
自己去自首吧,别逼我们动手[滑稽笑][滑稽笑]
零下三十八度
这是直接抢吧
用户91xxx84
农林局敢拦我车,直接砍,砍完报警有人拦路抢劫
飘舞飞扬
明明就是抢劫吧[并不简单]冠名“执法”却行法外之事[得瑟][点赞][鼓掌]
曾培
自己买的猪肉不合格他们不去找卖家找买家做什么,到底谁的责任?
用户72xxx37
开局一张图,结局全靠编,说是广东揭阳,车牌都不是揭阳的,而且看看图片穿着,懂得都懂
玄宇陶瓷工作室 回复 12-09 19:43
广东佛山还有好多福建车牌呢,就不允许人家从工作的地方开车回来结婚?
用户72xxx37 回复 玄宇陶瓷工作室 12-09 20:57
哦,从外省工作的地方开车回来拉猪肉?你知不知道揭阳没有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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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家养的猪也没证,是不是也都得被没收?
呆子
碰着一个较真的白干了
用户15xxx17
加油
尊龙
本来这些人以为农村人不懂法随便编个理由每个人就都可分几十斤猪肉了,哪知碰上个硬茬。这下得不偿失了。
阿杜
你现证明你是你爸亲生的你在来查猪吧
用户10xxx47
有个大胆的想法,只要没钱了,就去银行跑一趟[抠鼻]
霜师兄 回复 12-09 13:28
忧心人家没钱哦?只要有业绩,就不缺钱花![并不简单]
未曾遇上
Uc故事会,没编好,请继续努力。
春华秋实
应该查查没收的肉哪去了
每分每秒
抢了还想还,不如相信我是秦始皇[呲牙笑]
寂寞的等待
以后大爷天天去菜场看肉,天天打电话举报,没人来就市长热线投诉,就说不来查一下不敢买了回家万一路上又被打劫了怎么办
钻牛角尖专业户
如果这样的话!以后买肉就不用提回家了,直接在市场门口煮着或者烤着吃,吃完再走[开怀大笑]
逆我者 天下共诛之
幸亏没有遇见南京法官[滑稽笑][滑稽笑]
芬芳
好笑,农村的养猪户杀猪,村民都是直接买的,谁还管那么多。
旭日
幸亏我生在淄博
用户11xxx37
我买肉都不要猪皮的,可咋整
搏一搏
这不是畜牧水产局的工作吗?怎么轮到农林局管呢?
用户10xxx42
吃肉不行,吃蔬菜不行,吃土是国家的,这可怎么办
深渊般的生活
坚决拥护严厉打击恶意破坏防疫行为!
欧sir
我就纳闷了,路上那么多车,林业局的人怎么就知道林大爷车上有猪肉呢?
疯子
农林局的同志们家里的腊肉、腊肠还没着落呢!你就不能多担待点啊?吃亏是福[点赞]
21
农林局还管这个?
无忧听听
苏G的车牌你跟我说广东的?
用户96xxx53
现在UC都是故事会了
心飞翔
一群法盲,乱执法
迷茫
吃像太难看了。
一个喜欢看电影的大叔
广东揭阳车牌改苏G了。那佛山车牌不是改苏E?捉紧时间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