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转账凭证就以民间借贷起诉,风险很大
记录非本
2024-07-22 00:21:13
本案就是以转账凭证提起的诉讼,在转账备注上备注的是借款,于是当事人就委托我们提起了诉讼,没有告诉我们与被告还在协商合伙的相关事宜,到了开庭的时候,被告提出该款项是合伙款而非借款。但是我方坚持认为这笔款就是借款,被告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在商量合伙的相关事宜,只是没有达成一致。我方认为是合伙之前,因为被告需要款项因此先出借给被告,若合伙谈拢,借款就转为合伙人,现在合伙没谈拢仍然是借款,被告就认为这个是合伙款,虽然合伙事宜没开展起来,但是这个款项就是合伙款。法官建议另行起诉合伙纠纷,因合伙事宜没有开展,所以要求返还,但是当事人坚持不同意,认为就是借贷,于是要求法官判决。收到该份判决后,已经提起了上诉。
这是我2024年收到的第九份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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