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了离职证明就不能再主张权利了?
趙荣先解决问题
2024-07-28 00:56:41
律师解答:当然不是。
1)离职证明只是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证明,还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的失业证明,另外,也是劳动者入职新单位的证明材料及新单位免责的证明。
2)离职证明并非双方就离职达成的协议,更不是劳动者放弃权利的证明,即便离职证明上有“工资结清、双方无任何劳动争议等”也不能排除、限制劳动者离职后向单位主张索赔的权利。
3)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不能附加条件比如必须要劳动者办理交接手续才能出具,也不能记载劳动者的负面信息,否则, 涉嫌损害劳动者的平等求职权,因此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的原单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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