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趁着妻子入院,跑到女邻居家和女邻居亲热一番后,女邻居丈夫得知后,便让妻子报了警,很快男子就被抓获归案,可是男子却并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反而称两人是情人关系,当时女方并没有反抗。法院会怎么判? (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被告人马西林犯强奸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马某现年50岁,平日里喜欢在网上和各种来路不正的女人闲聊,这年正月媳妇马某因病住院,照顾间隙他挡不住诱惑打开了QQ,然后利用附近人搜索功能,开始寻找目标。 突然,一个熟悉的头像映入眼帘,此人姓史,正巧是马某的女邻居,长得风姿绰约,细皮嫩肉,早年间,还与马某保持过情人关系。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很快,史女士通过了马某的好友请求,因为先前“打过交道”,两人的聊天内容很快就变得少儿不宜。 期间,马某不断抱怨自己老婆不懂情趣,而史某也说和丈夫关系冷淡。就这样,双方前后在QQ上热聊了一个月。 直到某天,马某实在憋不住了,便告诉病床上的妻子,谎称回家拿东西。转头就直奔史女士所在的小院。 然而,因担心被婆婆发现,女人并未给他开门,彼时的马某早已欲火焚烧,失去了理智。顺着墙头就翻了过去,然后和史女士一起回到了屋子里。 孤男寡女坐在床上,空气迅速被暧昧填满,马某一上来就开始扒衣服,在女人的默许下,两人前后共发生了四次性关系,间隔中,马某还惬意的抽了三根香烟。 因担心丑事被外人得知,史某将卫生纸丢入火中焚烧,事后,还把沾有精斑的内裤、内衣等清洗干净。 在把马某赶走后,女人越想越对不起老公,更担心此事东窗事发后,没脸在村子里待下去了,于是怀着忐忑的心情,拨通了丈夫的电话,说自己被马某强奸了。 得知媳妇被邻居侮辱了,丈夫按压住心头的怒火,第一时间鼓励她报警,很快警车来到了史家,一番调查后,马某最终被绳之以法。 然而,面对铁证如山,男人却抵死不认,他坚称自己和史女士是情人关系,当晚发生性关系时,对方一直处于配合状态,自己更没有威胁,强迫她。 甚至,按照两人的笔录,那晚马某来到史女士家,女人还隔着墙丢给他一包芙蓉王香烟,在他进屋前后,因担心被院内的狗发现,史女士还主动的将狗骗到了隔壁房间。 可纵使如此,根据通话记录、现场拍摄的照片以及法医出具的检验报告,马某违背女性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6条,马某因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本案中,男人因管不住自己的“二弟”,四处寻花问柳,乃至翻越邻居墙头实施强奸,最终锒铛入狱,简直是骇人听闻,希望每个人都能引以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