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有个事儿挺火。别墅业主想硬化自家花园,高层业主不同意,报了城管。结果,一名35岁的城管队员跟高层业主吵起来,还把一位66岁的老人打伤了。官方说这城管是临时工,已被停职。网友却说,这事儿不能这么简单就完了吧? 停职其实不算处罚,只是调查期间的临时措施。如果查实,这名城管可能会被罚款拘留,甚至坐牢。法律规定得很清楚,故意伤害他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不仅是个人要担责,城管的领导和单位也逃不了干系。执法过程中打人,单位得负责赔偿。但因为是城管个人违法,单位赔偿后还可以向他追偿。 作为执法人员,更应该守法。这起事件提醒大家,执法时要冷静,依法办事。这事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