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疯狂了!高峰时平均每天贪污200万?!死刑! 李建平,1960年出生,曾任呼

浩浩谈你好 2024-12-19 08:34:27

太疯狂了!高峰时平均每天贪污200万?!死刑! 李建平,1960年出生,曾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及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16年至2018年间,这是李建平贪污行为最为疯狂的时期。 据法院审理查明,李建平在2016年至2018年间,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高达14.37亿元。这意味着,在这段时间内,他平均每天贪污的公款接近200万元。 李建平借他人之名注册公司,而自己则实际操控这些公司,以达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他甚至用“石头剪刀布”的方式决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长的人选,以扰乱监管视线。 2022年9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李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建平上诉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李建平的行为构成多项罪名,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最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李建平的死刑判决。 李建平的贪污案震惊全国,其涉案金额之大、贪污手段之恶劣,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 该案再次警示人们,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不懈、深入推进。只有坚决打击腐败行为,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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