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

培培聊元好的 2025-01-08 14:19:07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第 1245 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有人长期、固定投喂流浪狗,可能会被视为流浪狗的管理人,从而需对其行为承担一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也指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或者免疫技术规范实施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虽然上述法律中可能没有直接明确规定流浪狗是否应被禁止投喂,但从整体法律框架来看,对于流浪狗的妥善管理和防疫处理是重点关注内容。流浪狗可能携带传染病病原体,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在做出决定时,应权衡各种利弊,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公共安全和动物福利。合理控制流浪狗的数量和活动范围,保障其防疫状况,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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