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给朋友六十多万,对方以房子作抵押,4年后分文未给,还把男子告上法院要求返还房产证!网友:艾玛!这笔钱打水漂了? 事件回顾,江西老张因生意需要资金,向朋友陈先生借了61万元,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2018年至2019这期间,老张用一套房产作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抵押手续!直到2023年,陈先生一直未向老张催要欠款!老张却向法院起诉要求陈先生配合办理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并返还房屋所有权证!陈先生一看,立马要求老张还钱!江西信丰县人民法院认为,陈先生在其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现诉讼时效已届满,故老张诉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依法予以支持!网友:艾玛!这房子要回去了,借的钱不还咋办?谁欠你钱在借款约定期间赶紧要!过时不时的当面要或发个催款信息,打个电话要欠款也行啊!这陈先生几十万对方不还咋整呢?这钱就打水漂了? 小伙伴们!对此,你怎么看! 无不良引导倡导社会正能量
男子借给朋友六十多万,对方以房子作抵押,4年后分文未给,还把男子告上法院要求返还
一起来唱歌
2025-02-14 16: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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