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一男子在浙江嘉善贷款392万买别墅,不料开发商破产,楼盘烂尾。男

鹏天玩转旅游 2025-02-25 22:37:37

2018年,上海一男子在浙江嘉善贷款392万买别墅,不料开发商破产,楼盘烂尾。男子在拒绝还贷后遭银行起诉,然而法院却判定:不用再还! 2014年,上海的许先生萌生了在浙江嘉兴市嘉善县购置一处别墅的想法。彼时,嘉善县房价相对上海要低不少,且有传言称该县未来可能被划入上海。抱着或许能置办一处"准上海房产"的美好愿景,许先生开始频繁往返于沪浙两地,寻觅心仪的别墅楼盘。 在多方考察后,许先生相中了嘉善的一处尚在建设中的小洋楼别墅,颇为满意。虽然购买期房存在一定风险,但开发商开出的优惠条件和精美的楼盘规划图都让许先生心动不已。几番权衡之下,他决定信任开发商的实力,签下了购房合同。 为了支付这套392万的别墅首付和余款,许先生不得不向银行申请贷款。在银行和开发商之间几个月的资金划转后,许先生总算松了口气,美滋滋地期待着新房落成的那一天。每月还贷的压力虽不轻,但想到不久后就能住进宽敞明亮的小洋楼,他觉得再辛苦也值得。 然而,现实远没有梦想那般美好。2017年底,许先生突然听闻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他赶往别墅项目地实地察看,眼前的景象让他感到绝望:曾经机械轰鸣、工人来往的施工现场,如今只剩下几栋孤零零的烂尾楼,杂草丛生,满地狼藉。 许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掉进了"烂尾楼"的陷阱。4年期间,他多次联系开发商,得到的回复却总是"正在筹措资金"。直到开发商宣布破产清算、项目彻底终止,许先生才不得不接受"别墅梦"破碎的残酷事实。他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被迫解除,精心挑选的房子也成了一纸空文。 面对破碎的"别墅梦",许先生选择了断供,停止向银行还款。他心里清楚,这笔高达392万的按揭贷款是银行直接打给开发商的,自己一分钱都没捞着。眼下开发商破产,他凭什么还要背负巨额贷款继续供房?许先生认定,这些烂尾楼的账应该由开发商来买单。 然而,银行可不这么认为。在许先生拒绝还贷后不久,银行便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归还剩余贷款约220万元。银行振振有词地表示:"借贷合同明确约定,任何第三方纠纷都与贷款方无关。既然许先生已经与我行签订了借款协议,就必须履行还款义务,开发商倒闭并不能成为拒绝还款的理由。" 无奈之下,许先生只得硬着头皮应诉。2020年,此案在当地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法官参照了许先生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尤其是其中一条争议较大的条款:"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或抵押人与售房人或其他第三方就该房产有关质量、价格、权属、条件或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贷款人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贷款。" 基于这一条款,一审法院支持了银行的诉求,判定许先生应当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归还银行剩余贷款本息共计220余万元。判决结果对许先生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一时间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房子没了,钱也没了,还欠下一屁股债,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但许先生并不甘心就此认栽。他打算继续上诉,誓要讨回公道。许先生坚信,烂尾楼风险本不该由普通购房者承担,开发商和银行才是应当负起主要责任的一方。更何况,当初若不是看中了银行与开发商的信誉背书,他也不会贸然出手购买期房,坚持选择现房才是明智之举。如今事情闹到这般田地,受害的却是广大业主,这样的判决未免有失公允! 抱着对司法公正的最后一丝希冀,许先生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在漫长的等待中,他似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原来最高法院不久前在一起类似案件中,为烂尾楼维权的业主伸张了正义,判决银行承担了主要风险责任。这样的先例无疑为许先生的上诉提供了有力支撑,令他对二审结果充满了期待... 终于,许先生期盼已久的二审判决日来临了。这一次,法官们似乎从另一个角度来审视这桩纠葛已久的烂尾楼维权案。 针对本案的焦点问题,二审法院发表了与一审截然不同的见解。他们认为,在楼盘"黄了"的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被迫解除,那么作为附属合同的《借款合同》也就失去了存续的基础,银行不应要求许先生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就算是事先的借款协议中写明"任何第三方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何况这样的格式条款本就有失公允,加重了购房者的责任,不应具有法律效力。 二审法院遵循"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则相关借贷合同也应随之解除"的基本法理,认定开发商应当将收到的购房款和贷款一并退还给业主和银行。也就是说,这笔尚未归还的贷款,应当由开发商的破产财产中清偿,而不能让许先生这样的善意购房者来"背锅"。 在法庭上,许先生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二审判决公正合理地分清了各方责任,没有让他这个"躺枪"的业主承担不该承担的债务,可谓是还原了事件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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