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元朗721暴动案,林卓廷等7人罪成,于今天被判刑。
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和另外6人,被指在2019年7月21日,白衣人在港铁元朗站聚集期间,向白衣人作出挑衅行为,包括投掷垃圾桶盖等。
控方指林卓廷曾呼吁众人不要离开,目的为令更多人与白衣人对峙。林等7人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案件今(27日)在区域法院判刑。
法官陈广池称,判刑要考虑政治大环境,亦需考虑当时暴动情况此起彼落,判刑困难在于既不能轻判,亦不能无基础下重判,经考虑后,判林入狱3年1月,其中3个月准与47人案判刑同期执行,其余6名被告囚2年1个月至2年7个月。
(当年跟我一起熬夜看香港的朋友们,终于等来林十八针被判刑的这天啦[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