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刘德华把四川一家名叫“刘德华板鸭”的店铺告上法庭,快70岁的老板拄着拐杖怒不可遏:“我从出生就叫刘德华,凭什么让我改名字?就因为他是明星吗?”那么,这场官司最终谁赢了? 2010年,68岁的四川大爷刘德华找媒体控诉,说刘德华的公司给他发了一个商标争议裁定书,说自己的店铺名字侵权,让自己赶快整改,否则要面临天价赔偿。 老伯觉得自己非常委屈,这家店铺从1980年就创立了,2007年成功注册了“刘德华牌板鸭”,怎么说也有个几十年了。并且当地有很多板鸭店,老板们都习惯用自己的名字给板鸭店命名,又不是自己一家这么做的。 关键是老伯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叫刘德华,而天王刘德华是1981年火了之后,才把原名刘福荣,改成了刘德华。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刘德华才更像“碰瓷”的那个人。
当时也有人支招,索性让大爷直接改名叫刘福荣,在注册商标,让刘德华痛失本名。 事情就这样发酵了一周,刘德华亲自发出公告,表示自己的公司从未发表过相关的律师函和侵权诉讼,并贴心的跟老伯说:“六十八岁的老伯伯,久久的老字号,放心,会好的!”
最终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而“正宗刘德华牌板鸭”成为了四川的一个特色店铺。 在商业或个人品牌领域,侵权与重名问题日益凸显。重名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损害正品品牌形象,而恶意侵权更是对原创者的极大不公。
面对重名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但是像老伯这样的事情,确实没有什么举报的必要。 除此之外,企业或个人在创立品牌时,应进行详尽的市场调研和商标查询,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尊重原创保护知识产权,是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基石。
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侵权与重名现象,促进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