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男子看某直播间卖东北大米,50斤才29.9元,他一看太划算了,这么好

悦澄聊社会 2025-03-08 13:23:14

广东佛山,一男子看某直播间卖东北大米,50斤才29.9元,他一看太划算了,这么好的大米这么便宜,简直跟白给一样,他赶紧下单了,万万没想到,收到的却是50克不是50斤,这么一算一斤合299元,这不是坑人吗?男子质问客服啥意思?客服却一声不吭,男子愤怒的把这事发在网上,他一看网友的留言,彻底傻眼了。

3月2日这天,李先生闲来无事,看到某直播间正在卖黑龙江大米。

主播热情洋溢,慷慨激昂,吐沫星子乱飞,把大米夸的像朵花一样,一下子吸引了李先生。

李先生是南方人,一天最少吃两顿米饭,东北大米生长期长,属于一季稻,好吃是出了名的,这个他知道。

主播说机会难得,只要花29.9元就能拍50斤,李先生一听,立马动心了。

在他们佛山粮店去买,50斤最少200元左右,直播间里50斤才29.9元,还是原产地直销,这不跟白给的一样吗?

于是,李先生害怕手慢无,立马下单,然后坐等收货。

几天后,李先生收到大米懵圈了,50斤大米怎么变成了50克?就用一个白色的保鲜袋装着,就像超市搞促销的那种试用装,难道自己听错了?

他赶紧联系客服,问是咋回事?不料客服一声不吭,他发了好多信息,对方一句没回。

李先生怒了,看来并不是自己听错了,而是卖家言而无信,货不对版,他一气之下,把这件事发布网络。

万万没想到,网友的留言让李先生瞠目结舌,原来,全国各地跟他一样遭遇的消费者数不胜数。

2月22日,辽宁营口的仲先生也被忽悠了,他觉得辽宁的大米都没黑龙江的好吃,所以,他平时也买黑龙江大米。

他看到直播间卖的大米,竟然29.9元50斤,虽然半信半疑,但他还是下单了。

他觉得有可能不好吃,或者以次充好,反正也才29.9,万一人家是搞促销,物美价廉,不就错过机会了吗?

可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50斤大米竟然变成50克,连一顿饭的量都不够,如果50克就要29.9元,那么一斤就要299元,这不是坑人嘛?这大米是金子做的吗?

重庆的一女消费者更是哭笑不得,她花29.9买了50斤大米,一看到货了,害怕自己拿不动,让老公去取,最终发现才50克,别说老公了,就是幼儿园孩子都能拿的动。

记者了解到,这家网店的大米已经全部下架,记者联系到发货方,对方却说他不是卖家,谁卖的去找谁,觉得不划算那就退款,然后就不客气的挂了电话。

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对此展开调查。

有人说,主播直播卖米时,他也看到了,主播说的展示的都是大袋的,但是链接上标注的都是50克的。

还有人觉得,贪小便宜吃大亏,如果真收到50斤大米你敢吃不?当地喂猪的稻糠都比这贵。

有人也有类似遭遇,我也遇到过,买一箱橙子40十斤,收到的货只有四个!退货对方给了一个新疆的地址,好在不是购买黄金,不然到手是黄铜,商家跑路,都不知道要亏多少。

很多商家就是打一个概率,有很多人嫌麻烦。卖10000单,有50%不退,他们就挣死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商家在直播中宣传的是50斤大米,但实际发货的却是50克,违反了消费者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李先生有权要求商家提供与商品相关的真实信息,包括商品的重量等,但商家却提供了虚假信息,误导了消费者。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商家通过直播宣传50斤大米,但实际发货50克,构成了欺诈行为。

消费者李先生因商家的欺诈行为而做出了购买决定,违背了其真实意思,因此有权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并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电子商务法》第38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电商平台作为交易的中介,有责任和义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电商平台没能对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有效监管,导致消费者受到欺诈,因此电商平台应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者李先生有权向电商平台投诉并要求其协助处理此事,电商平台应积极配合并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家在直播中虚假宣传大米重量,构成了欺诈行为,同时,电商平台没能尽到监管责任,也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消费者在面对此类欺诈行为时,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电商平台投诉并寻求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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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荡游神

浪荡游神

4
2025-03-08 14:24

新疆切糕的套路

悦澄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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