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就是典型的小过重罚。
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毫无疑问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进行刑事追责。
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醉驾人员,也被归结为罪犯,株连三代,属于“宁可错杀1000,绝不放过1个”。
这些人本来应该按酒驾进行行政处罚,拔高到刑事,希望通过严刑峻法约束人的侥幸心理,结果每年都稳定的抓30万司机。
抓了13年,造成400万前科人员,除了换来耳熟能详的口号,负面作用比正面更高。就像之前“少生优生,幸福一生”的口号一样,现在又鼓励二胎三胎。
如今提高醉驾入刑门槛,轻微醉驾不再刑事处罚,这就是纠正小错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