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子跟男子结婚后,生育2子1女。11年后,女子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一年后,她再次起诉,要求抚养女儿,要求返还一个空调,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电视机,一辆摩托车组合沙发一套,2把椅子和6床被子等陪嫁。一审法院只支持返还电视和4床被子。女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2年6月,张英和刘波结婚。
二人缔结良缘。本是大喜事。张英家也按照风俗,给足女儿陪嫁。
结婚那天,张英穿着新衣在伴娘和亲友的陪同下走进婆家。
临近中午,一辆汽车拉来了她的陪嫁物品。
张英的陪嫁物品可不少,有美的牌挂式空调,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创维39寸液晶电视,一辆铃木摩托车,一套组合沙发两把椅子和6床被子。
这些陪嫁,是张英父母对女儿的心意,更是父母给她的底气。
婚后,刘英先后生育2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按理说,有儿有女,夫妻俩应该很知足。只要他们好好拼搏,再平凡的日子,他们也能过成人生赢家。
但遗憾的是,2023年8月,张英却突然起诉离婚。
他们2012年6月结婚,张英在2023年8月起诉离婚。期间,他们经历了11年婚姻。
寻常夫妻,如果经历长达11年的婚姻,或许会恩爱如初。或许会被生活打磨。
但是,即便被生活打磨,即便有琐碎矛盾,因为有共同的孩子和信仰。他们会尽力去解决问题。让家庭和睦幸福。
更多的夫妻,在这个过程中,会由爱情转化为亲情。
可张英却提出离婚。
十一年婚姻,我们不知道他们中间发生了什么。但张英提出离婚,却被法院驳回。
法院为何会驳回她的诉求?
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夫妻去离婚,法院会先调解,而且法院判离婚的前提,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因为有的夫妻是赌气离婚。法院这么做,也是为了避免有的夫妻因为冲动之下离婚,日后后悔。也便于挽回更多的家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英和刘波已经结婚11年,且生育三个子女。
而且两人感情没有破裂,因此不准二人离婚。
法院没有判他们离婚,如果夫妻俩及时反思并改进,他们的家庭依旧会恢复如初。
但二人或许已经对婚姻失望,或许对对方寒心,他们没有做出任何挽救的举动。
2024年11月,张英再次起诉离婚。
这一次,她要求抚养女儿,并要求刘波价返还她当年的所有陪嫁物品。
张英认为,当年她结婚时,父母给她陪嫁,属于她婚前财产。如今她要离婚,那些婚前财产自然应该带回。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张英两次起诉离婚。说明二人感情已经破裂。
民法典1079条款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张英第1次起诉是2023年8月,第2次起诉是2024年11月,双方已经分居一年。
因此,法院准许二人离婚。
关于张英要求刘波返还她多年前结婚陪嫁物品的诉求,法院却没有全部支持。
一审法院只判令返还给张英一台电视和四床丝棉被子,没有支持她其他诉求。
一审判决后,张英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二人结婚长达10年以上,且张英的陪嫁物品没有超过男方支付的彩礼钱。
而且这么多年来,部分陪嫁已经毁损毁灭失。
综上,二审驳回张英诉求,维持一审判决。
对此,有人说:陪嫁未超出彩礼金额的情况下,且返还了一部分陪嫁,那么彩礼返还不?
有人说:10年婚姻三个孩子陪嫁的被子都要拿回去,可想是多么失望才到这一步。
据《民法典》第1062-1063条及最高法《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
嫁妆归属一般有三种情况。
如果陪嫁是女方父母在结婚登记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明确表示归女方所有,那嫁妆属于女方婚前财产。
例如,女方父母用自己的钱购买一辆车子,且这辆车登记在女方名下。且购买时间是在结婚登记前,那这辆车就属于女方婚前财产。
如果这辆车是女方父母在女儿女婿婚后购买,且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俩结婚,都是奔着结婚过日子去的。除非过不下去,谁也不愿意中途离婚。
所以,婚前睁大眼,看看对方人品,三观。只要大方向对了,婚后好好经营。都会很幸福。
如果婚前看中人品好,即便婚后有矛盾,也不会闹得太难看。
也有人提出疑问:三个孩子的抚养费又该如何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张英和刘波共有三个子女,离婚后,他们应该共同承担起抚养三个子女的义务。
但张英只要求抚养女儿。那两个儿子就由刘波抚养。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