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专案组抓捕赖昌星,没想到有人做内鬼通知赖昌星逃到加拿大,经排查内鬼有

凌统看趣 2025-03-09 15:16:10

1999年,专案组抓捕赖昌星,没想到有人做内鬼通知赖昌星逃到加拿大,经排查内鬼有两人,一人是公安局长,另一人也身居高位。 信源:腾讯新闻—— 赖昌星4.20走私案  赖昌星,出生于福建省漳州市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自小家境贫寒,赖昌星早早便展现出做生意的天赋。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赖昌星抓住了这个契机,开始在福建省的沿海城市从事走私贸易。 他通过非正规的渠道进口商品,避开国家的关税与法律约束,从中赚取巨额利润。 90年代初,赖昌星通过不正当手段建立了一个庞大的走私网络,这个网络涉及商品的进口、转口、批发等多个环节。 赖昌星凭借聪明才智与大胆的手段,逐渐发展成福建省最为知名的走私大佬之一。 与此同时,他也与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建立了联系,甚至通过行贿等方式获得了某些“绿灯”通行。这一切,让他在商业上迅速崛起。 赖昌星的走私集团,已不单纯是一个小规模的“家族生意”,而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系统化的犯罪集团。 赖昌星通过福建省的海关,利用特殊渠道将大量免税商品,包括汽车、电子产品、奢侈品等走私入境。 这些走私商品并未按正常的关税程序进行缴纳,而是通过“空运”、“藏匿”等方式进入中国市场。 为了更高效地操作,赖昌星还在一些沿海城市建立了多个走私基地,从广东到上海,遍布全国的走私网络,几乎涉及到各类商品的进出口。 而赖昌星的经营方式也十分巧妙,他并未完全依赖传统的走私渠道,而是通过控制运输路线和转运地点,将商品“分流”到合法市场,再进行合法的转售。 他甚至通过改造账目、造假文件等手段,伪装成正常的贸易活动。这样一来,不仅规避了海关的检查,而且赚取了比正常贸易还要高得多的利润。 赖昌星的走私集团虽然规模庞大,但终究未能逃过监管部门的眼睛。随着案件的逐步深入,海关与公安部门逐渐察觉到异常。 1998年初,国家海关总署接到举报,称福建省沿海有一个规模巨大的走私集团,涉及金额可能高达数十亿人民币。 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与布控,海关最终决定对赖昌星的走私集团进行全面打击。1998年4月20日,海关总署发起了代号为“4.20”的打击行动。 通过精心部署,海关官员与公安人员成功锁定了赖昌星的走私路线和主要仓库,并最终在福建、广东、上海等地展开了大规模的突击搜查。 在行动中,警方查获了大量走私商品,包括进口汽车、手机、电视等奢侈品,总价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 同时,警方还揭露了赖昌星集团与部分地方官员的勾结,以及其在国际间的走私路线。这一发现让案件的复杂程度大大增加。 案件曝光后,赖昌星成为了中国政府通缉的目标。警方迅速对赖昌星的行踪展开追捕,并发现他已在案件爆发前秘密逃往海外。 赖昌星先是逃往香港,然后通过多个中介组织,最终于1999年辗转到达了加拿大。 赖昌星的逃亡引起了广泛关注。中国政府立即向加拿大提出了引渡请求,但由于赖昌星在加拿大拥有合法身份,加方并未立刻执行引渡。 赖昌星在加拿大的避难生活持续了多年,但他并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2005年,赖昌星在加拿大法院的审理中被判有罪,并于2007年被引渡回中国。 赖昌星走私案的揭露,引发了全国范围内对走私行为的强烈关注。 这一案件不仅暴露了中国在当时海关管理与地方执法中的诸多漏洞,而且也暴露了部分地方官员与黑恶势力的深度勾结。 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赖昌星的多名合作伙伴和官员被一并调查,其中不乏一些高层干部的涉案。 赖昌星本人在返回中国后,面临了多项指控,包括走私、行贿、税务逃漏等。 经过长达数年的审理,赖昌星被判处有期徒刑终身,罚金和追缴的非法所得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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