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去快递站取快递,一个大娘让他帮自己也找一下快递,男子帮大娘找到快递

重瓦下庆 2025-03-11 10:03:52

河南郑州,男子去快递站取快递,一个大娘让他帮自己也找一下快递,男子帮大娘找到快递后,大娘拿着巴掌大的包裹说这不是自己的东西,自己在网上买的电动三轮车,不可能这么小!男子问过价格后,憋着笑感叹:真的是一个敢卖,一个敢买。

(来源:闪电新闻)

2025年3月9日,王先生去快递站取快递,看到一个满脸焦急的大姨站在快递堆前,满脸迷茫。

看到王先生进去,大姨仿佛看到了救星,连忙走了过来,她指着手机屏幕上的一个购物页面,问王先生自己的快递在哪里?她不知道怎么找!

王先生想着可能大姨年纪大了,不知道怎么找自己的快递,他接过大姨的手机,查看了大姨的取件码,然后从快递架上找到了一个巴掌大的包裹。

他把快递包裹递给了大姨,没想到大姨一看包裹,脸色都变了,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

大姨急忙解释道:这不是我的东西,我买的东西没有这么小。

王先生一愣,心想这咋回事呢?他看了看大姨,又看了看手中的包裹,确实小得可怜,但是包裹上的取件码和大姨购物页面的取件码是一致的,并没有出错。

他看了一下快递面单,这上面写着电三轮,就好奇的问大姨买了什么?

大姨指着购物页面说,自己买的电三轮,就是那种老年代步车,不能这么小。

王先生一听,心里也犯起了嘀咕,这电三轮怎么可能装在这么小的包裹里呢?他忍不住问大姨花多少钱买的?

大姨说自己花29块钱买的,王先生一听,差点没笑出声来。29块钱买电三轮?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他忍不住在心里感叹了一句:还真的是一个敢卖,一个敢买,老人网购还是需要家人的陪伴。

王先生告诉大姨,29块买不到电三轮,并劝大姨把东西退回去。

好在大姨还没有付款,最终大姨把这个包裹给退了回去。

有朋友分享了自己的故事,她说自己的公公在网上看中了一辆电动车,只要9.9元,家里人都劝老人不要信,可老人却说即使是假的也值了,买回来后,在家里骂了一个星期!

也有朋友说,自己在网上花2块多买电热壶,到货后才发现是一个开关,产品介绍旁边有一行很小的字,不放大看不清。

大姨看到购物页面上写着电三轮,所以花29元买下这个电三轮,本以为自己能够得到一辆真正的老年人代步车,但是实际上得到的却是一个玩具,那么店家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呢?

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的真实信息,商家不能虚构或者隐瞒关键信息,导致消费者误判,从而进行购买。

《广告法》第56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店家在网络上的宣传展示页面,作为店家向消费者展示商品和服务的重要渠道,其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避免构成虚假宣传。

商品与宣传不符,实质上是一种虚假广告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要看大姨购物的那个页面,是否有写明玩具等重要信息,如果店家写了,大姨没有看到,那么就是大姨自己的责任。

如果是大姨自己看错了,她可以利用平台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把商品退还给店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大姨把货物退还给店家,店家把购买商品的货款退回给她。

但是如果店家并未在页面上标明玩具等关键信息,构成虚假宣传的,可能会被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若店家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和消费者实际得到的不一致,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构成欺诈。

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诱使消费者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除了承担行政处罚外,店家还需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如遇到虚假宣传或者宣传与实际商品存在实质性差异的,可以投诉举报。

受欺诈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双方的购买合同,并要求店家退回货款,并赔偿自己的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为人子女,在生活中,也要多关心父母,特别是当老年人网上消费时,一定要提醒他们,看清楚里面的内容,并在付款时一定要当心。

不知道大家在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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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7xxx74

用户17xxx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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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04:02

拼夕夕

重瓦下庆

重瓦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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