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驶顺风车去汽车站接乘客,不料被交通局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最终被认定为非法运营。除了没收非法所得之外,还有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男子不服,认为自己是正规合法的通过平台接单。男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 刘佳盛(化名)是一位普通的上班族,每日驾驶着自己的私家车往返于家和公司之间。看着日益增长的生活开销,他寻思着利用自己的车赚点外快。 他在网络平台上认真完成实名认证,上传了驾驶证和车辆信息,正式成为一名顺风车车主。 从那以后,上下班途中以及闲暇时间,他都会留意平台上顺路的订单。刘佳盛心想,既能赚点钱补贴家用,又能顺路捎带乘客,方便他人,一举两得。 那天清晨,刘佳盛如往常一样,通过顺风车网络平台接到了一笔订单。目的地是汽车站,他没多想,启动车子便朝着目的地驶去。 到达汽车站后,乘客顺利上车,可还没等车子发动,一群交通局的工作人员就围了上来,将他们抓了个现行。 刘佳盛起初并未慌张,他自认为合规合法,面对检查,坦然承认了自己接单的行为,还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询问。 然而,当执法人员一番盘查后,却告知他,由于无法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件,认定他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这一判定犹如晴天霹雳,刘佳盛瞬间懵了。 “我是合法合规的顺风车主啊,在平台接单怎么就违法了?”刘佳盛急切地辩解道,“我收取乘客的费用,完全符合顺风车接单标准,要是出租车客运,哪能只收这点钱。” 但执法人员根本不听他的解释,坚持要没收他违法所得的195元,并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刘佳盛满心委屈,无奈之下,极不情愿地在处罚单上签了字。 回到家后,刘佳盛越想越气,他坚信自己没有做错。于是,他踏上了维权之路,先是申请行政复议,可结果却不尽人意。复议失败后,刘佳盛一怒之下,将交通局告上了法院,要求撤销对他开具的行政处罚单。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佳盛在网络平台注册成为顺风车车主,行程也是通过平台接到的顺风车订单。他收取乘客65元,虽然比客运班车价格高些,但考虑到顺风车的出行成本本就高于客运班车,将油耗、平台服务费、道路拥堵、车辆折旧以及交通事故风险等隐性成本计算在内,这个收费标准是合理的,不宜认定为盈利行为。 最终,法院判定交通局将刘佳盛接单定义为盈利行为证据不足,其社会危害性也无证据证明,遂撤销了行政处罚。 交通局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后,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聊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明确顺风车、拼车等不属于规定的网约车,驾驶人利用家庭自用汽车通过网络平台接单载客的行为也不属于营运行为,刘佳盛注册为顺风车的车辆自然不属于营运车辆。 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信息来源:聊城中级人民法院)
上周末从三水广场打顺风车回花都,顺风车司机开的是油车,我很好奇,我就问司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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佰信
到底官司打嬴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