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一女子将野狗撞飞,狗跑走了。这事情,乍一听,挺普通的,开车上路,难免会

吴克涛说 2025-03-14 15:17:36

浙江湖州,一女子将野狗撞飞,狗跑走了。这事情,乍一听,挺普通的,开车上路,难免会遇到些意外,小剐小蹭,在所难免,但这次,却不一样,撞的不是车,是狗,一条没拴绳的狗。这狗,说它野狗吧,它也有人养;说它宠物吧,它却没拴绳,在路上乱窜,这责任,怎么算? 女子撞了狗,狗跑了,女子也走了,这算不算逃逸?交警说算,因为没保护现场,没立即报警。但女子觉得冤,狗跑了,现场也没啥可保护的,报警?报啥警?狗又不会说话,总不能指望它自己说出主人的联系方式吧。再说,这狗没拴绳,乱跑,责任也不在她。这道理,好像也说得通。 三万块!狗主人一张口就要三万,说是精神损失费。这狗,两年前买来才一万五,现在就要三万,这感情,未免也太值钱了。女子当然不乐意,凭啥啊?我车也坏了,还没找你赔呢! 交警来了,说女子肇事逃逸,要扣车。女子更懵了,我正常开车,狗突然窜出来,这也能算我的责任?再说,这逃逸,不是指撞了人之后跑路吗?这撞的是狗,也算? 狗主人也来了,气势汹汹,不赔钱就别想走,还威胁要让女子坐牢。这架势,女子哪见过,害怕了,最后,赔了两万五,才脱身。 想想也挺憋屈,自己开车好好的,狗突然窜出来,自己车也坏了,还要赔钱,这到哪说理去?后来,女子联系了记者,想讨个说法。记者去采访狗主人,狗主人态度蛮横,“我开价三万,她还价两万五,我又不傻,难道我会说赔高了吗?” 这话,听着就让人来气。 交警也接受了采访,依然坚持女子肇事逃逸。这机械执法,也让人无奈。女子想把钱要回来,但交警建议她走法律途径。这法律,有时候,也挺让人费解的。 这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反映出很多问题。城市养狗,安全问题,责任问题,这都是需要考虑的。法律法规,是不是也需要更加完善,才能更好地保护每个人的权益?这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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