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一女子发了工资就上交给丈夫保管,她突然发现丈夫在给一女主播打赏,她统计出597张打赏截图,一边用计算机累计一边发抖,不仅如此,丈夫连续6个月,每月给女主播买40克黄金,一共买了240克,将近20万。更让她崩溃的是,丈夫不但掏空了家底,还贷款60万,一共100多万都花女主播身上了,孩子的补课班都没钱交了,让女子绝望的还在后面,她起诉女主播还钱,法院竟判决女主播返还2万元。女子彻底傻眼了!
3月12日,陈女士走投无路,决定家丑外扬,求助媒体。
她的事情一经曝光,导致群情激愤,大家谴责她不负责任丈夫的同时,也觉得这个陈女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原来,一般家庭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人是挣钱的耙子,女人是管钱的匣子。
但陈女士却例外,她每次发了工资,都自己留点零花钱,然后上交给丈夫。
如果她花钱大手大脚,管不住自己也行,但她过日子精打细算,也不知道她被丈夫灌了什么迷魂汤,心甘情愿让丈夫掌管家里的经济大权。
这天,陈女士跟丈夫要钱,给老二交补课费,可丈夫却推三阻四,好几天了都没拿出钱。
陈女士立马觉得不对劲,一查银行卡,我滴个乖乖,里面空空如也,余额为零。
这么多年,家里的存款怎么都得五六十万吧,怎么一文不名了?
她开始以为丈夫背着她拿钱去投资了,后来发现丈夫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她一查,简直觉得天都塌了,她发现丈夫竟然给一女主播打赏,持续2年左右。
她调出丈夫的打赏截图,一边用计算机统计,一边气的浑身直哆嗦。
丈夫从2022年6月开始,到2024年3月结束,在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基本都在打赏,累计打赏597次,最多的一次是六七万。
不但如此,丈夫还在6个月的时间里,每个月雷打不动给女主播买40克黄金,一共买了240克,花了20万。
这就是孩子补课费都交不起的原因,陈女士气的天旋地转,欲哭无泪。
可事到如今能怎么办?离婚吗?可怜的是孩子,如果离开这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再找下一个,也不一定好到哪里去!
女人就是这样,虽然被伤害的遍体鳞伤,但最终看在孩子的份上,心一软,只能选择原谅。
目前,当务之急是追回这笔钱,夫妻俩一致对外才是明智的。
于是,陈女士把女主播起诉到法院,万万没想到,她这一起诉不要紧,她又有了让她崩溃的发现,丈夫哪里是把家掏空那么简单,还贷款60万。
也就是说,家里的存款,加上60万贷款,100多万都花在女主播身上了。
陈女士的感觉天塌地陷,她悲痛欲绝,她以为最坏的结果是一无所有,没想到还负债累累。
可让她绝望的还不止这些,法院竟然只判决女主播返还她丈夫私下赠予的20000多元,打赏在平台上的100多万不予支持。
陈女士不服,准备提起上诉,又把这件家丑找到媒体公之于众。
这个教训太惨痛了,这就是让丈夫当家管钱的代价,不但导致家里的老小生活无以为继,还债台高筑。
所以说,姐妹们千万引以为戒,自己掌管财政大权,无论丈夫怎么花言巧语,都不要撒手,男人一个糊涂,这个家就能毁他手里。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行为无效。
陈女士丈夫与女主播之间的私下交往,包括大额打赏和赠送黄金,以及可能存在的婚外关系,都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尤其是陈女士丈夫,在已经结婚并有家庭的情况下,还与女主播肆意妄为,并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大额打赏和赠送,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妻子的感情,也违背了社会的道德准则。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丈夫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打赏女主播和赠送黄金,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妻子的财产利益。
妻子陈女士有权向法院请求追回打赏,如果走到离婚那一步,分割共同财产时,她也有权在分割时要求多分,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因为丈夫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严重损害,陈女士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丈夫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6条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挥霍’。
在网络直播平台打赏主播,通常被视为一种消费行为,用户与网络直播平台之间形成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但当打赏行为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且没经另一方同意时,该行为构成对另一方财产权的侵犯。
法院认为这部分款项是陈女士丈夫自愿消费给主播的劳动报酬,不属于可以追回的范畴。
陈女士的经历,给大家提了个醒,在进行网络打赏时,要理性消费,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信源:椒点视频202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