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取得谅解书还要被拘留?"辽宁辽阳一桩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案,在两级法院

小峰聊社会 2025-03-14 23:02:46

"明明取得谅解书还要被拘留?"辽宁辽阳一桩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案,在两级法院间上演戏剧性反转。2023年夏末的这场法律博弈,意外揭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神秘面纱。

事情源于两个月前某小区门口的车位之争。年过六旬的张大妈与邻居李某因停车位置发生口角,双方在肢体推搡中各有擦伤。当晚8时许,张大妈女儿张某陪同母亲到派出所调解,未料这场看似普通的民事调解,竟引发后续的连锁反应。

调解结束后,张某驾车送母亲回家途中越想越气。监控显示,她在返回派出所途中刻意用毛巾遮挡车牌,并在路边捡起拳头大的石块。21时15分,当张某在十字路口偶遇准备回家的李某时,突然将石块掷出。石块击中李某身旁的木架后反弹,意外砸中路过的高某手背。

"我就是想吓唬她!"张某事后坚称没有伤人故意。但派出所的执法记录仪清晰记录了她当时气急败坏的模样。经法医鉴定,高某仅构成轻微表皮擦伤,在张某诚恳道歉并赔偿500元后,双方签署了书面谅解协议。然而当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作出5日拘留、200元罚款决定时,张某的维权之路才刚刚开始。

这场诉讼的核心争议点聚焦于两个法律条文。《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明确规定,民间纠纷引发的情节轻微案件经调解可不处罚;而第43条则将殴打行为分为普通与情节较轻两档。更关键的是,《辽宁省裁量权细化标准》第42条第五项明确指出"未造成伤害后果"可认定情节较轻。

"我的行为完全符合情节较轻标准!"张某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她指出虽然存在投掷行为,但直接目标李某未受伤害,实际受损的第三方已达成和解。警方则坚持认为,遮挡车牌、预备石块等行为证明其主观恶性,不能简单归为"情节较轻"。

一审法院支持警方观点,认为张某"有预谋的报复行为"超出普通纠纷范畴。但这一判决在二审迎来惊天逆转。合议庭通过反复观看监控发现,石块投掷距离达8.2米,结合木架位置,难以认定张某存在精准打击意图。更关键的是,司法解释中"伤害后果"特指直接目标对象,第三方伤情因已和解不应计入考量。

"这个改判具有标杆意义。"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立军分析,二审判决严格遵循了"过罚相当"原则。数据显示,2022年全省治安处罚复议案件中,因裁量权争议提起的诉讼占比达37%,该案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照。

网友对此案展开激烈讨论。法律博主"正义显微镜"指出:"机械执法可能让轻微违法背负过重代价,但过度宽容又会削弱法律威严,这个度的把握考验司法智慧。"也有市民担忧:"要是砸到老人小孩怎么办?主观恶意不该被谅解。"

这起"石头案"最终以警方撤销处罚落幕,但留给社会的思考远未结束。法律专家建议,处理类似纠纷时应着重三点:及时固定视听证据、准确理解地方裁量标准、充分听取当事人申辩。正如主审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法律的温度在于既惩治违法行为,又给无心之失留有救济空间。"

站在十字路口回望,那块引发风波的石块早已消失,但它激起的法律涟漪仍在扩散。当市井纠纷撞上刚性法条,如何在维护秩序与保障权利间找到平衡点,这起案件给出了值得玩味的司法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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