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还得了?广东,漂亮女子一个人独居,邻居家里有一个男孩,平时经常用异样的目光盯着女子看。起初女子并不在意,岂料有一次女子发现,男孩竟站在家门口偷闻自己穿过的鞋子。女子又羞又怒,担心给男孩说了,会伤害男孩的自尊心。可是如果任之不理,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
(来源:河南法治报)
据悉,女子陈某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却没有男朋友,一个人独居。
陈某的邻居家里,有一个男孩,虽然还在上中学,但是长的人高马大,与大人无异。
陈某与男孩相遇过几次,不过男孩每次看陈某的眼神,都让陈某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为了保护自己,陈某在家门上安装了一个“智能猫眼”。
岂料,陈某正在家中休息时,听到智能猫眼发出阵阵急促的报警声,陈某连忙起身查看。
结果,眼前的一幕让陈某又羞又气。
只见邻居家的男孩,正将陈某穿过的皮靴放在鼻子上,使劲的闻着,那表情,让陈某有些接受不了。
直到几分钟后,男孩才离开。
陈某陷入纠结当中,如果直接找男孩的父母说明情况,担心因此事对男孩造成心理压力,伤害了男孩的自尊心。
可是如果任之不理,谁知道男孩明天会对自己做出出什么事情来?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男孩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违法呢?
偷闻别人衣物、鞋子等行为本身不构成独立的罪名,但如果在偷闻过程中涉及到其他违法行为,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被认定为不同的罪名,常见的是盗窃罪。
具体到本案,男孩偷闻陈某的鞋子,如果陈某任之不理,可能会让男孩的胆子越来越大,不排除会偷盗陈某鞋子的可能性,从而构成犯罪。
第二,虽然男孩的行为不构成违法,不过陈某的生活受到影响,也可以选择报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具体到本案,如果男孩的行为,已经对陈某的私人生活造成影响,且对陈某的心理造成压力,陈某有权报警。
第三,小区物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具体到本案,物业对于自己所负责的区域,存在违反有关治安等行为时,应该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制止。
因为物业的疏忽,导致男孩多次对陈某造成影响,是物业的失职。
对此你怎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