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帮忙带孩子,子女该不该给钱?女婿将孩子交给丈母娘照顾,约定每月支付5000元

三分记录 2025-03-20 21:37:59

老人帮忙带孩子,子女该不该给钱?女婿将孩子交给丈母娘照顾,约定每月支付5000元却迟迟没有兑现。丈母娘将女婿告上法庭,索要近7万元“带孙费”! 几年前,马钦阳(化名)经人介绍与小梅(化名)相识。见面后,两人很聊得来,彼此也比较满意,很快就在一起了。 两人结婚后,很快就生下了孩子乐乐(化名),两口之家变三口之家,一家人的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乐乐的出生虽然给这个家带来了很大的欢乐,但是也带来了不小压力,家庭开支越来越大。为了多赚点钱,马钦阳选择外出打工。 因为常年在外打工,马钦阳无暇照顾家庭,就把孩子乐乐交给丈母娘周燕(化名),希望丈母娘能帮忙带孩子。 “不让你白帮忙,我给你工资。”怕丈母娘不愿意,马钦阳主动提出给丈母娘工资。 于是,两人签了一份合同,马钦阳请丈母娘周燕帮忙带孩子,每月给周燕支付5000元。 刚开始,马钦阳每个月都按时把5000元转给丈母娘周燕,丈母娘也按照合同约定,精心照顾着乐乐。 好景不长,马钦阳工作不顺,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每月5000元给丈母娘。马钦阳就提出先欠着,等以后自己有钱了再补上。想着是自己的女婿,一直对她也很好,周燕就同意了。 谁知过了一年多,马钦阳还是没钱支付,这让丈母娘周燕难以接受,一气之下竟将他告上法庭,要求他支付近7万元的“带孙费”。 那么,这“带孙费”该不该给呢? 法院认为,丈母娘帮忙带孩子并非法定义务,而是基于亲情或者协商的“自愿行为”。如果女婿没有主动支付费用,法律不会强制要求报酬。 但是马钦阳曾以书面形式承诺支付报酬,与丈母娘周燕构成了合同关系,从合同约定角度来看,马钦阳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带孙费”。 最终,法院判决马钦阳给付周燕劳务工资及租房费用6.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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