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手机店里缺货,从同行那调了一部6900元的苹果手机,下单了秒送,不料,骑手拿了手机后失联了,女子苦等2小时,没收到手机,急忙报警,10多天过去了,女子还没收到手机,她找了秒送平台,平台回复给女子整无语了!
3月14号,陶女士的手机店里来了一名顾客,要买一部二手手机,点名要苹果15promax手机。
陶女士一看店里没货了,就联系同行,准备从他那里调过来一部售卖,没想到,中途出事了。
陶女士在钱塘区经营一家手机店,平时店里没货从同行那调,也是常有的事。
这不,她跟同行陈老板调了一部苹果15promax手机,花了6900元。
因为距离发货方,大概有两三公里,她就想着在某秒送平台下单,让骑手送来得了,之前她也用过这个平台下单送货服务的。
中午11点多,陶女士在某秒送平台下了单,支付运费15.64元,无保价。
然后,陶女士就等着骑手送手机来,她好拿来售卖。
等了一个小时左右,陶女士看骑手还没把手机送来,就打开手机查看定位,显示3.4公里,还离着挺远。
陶女士有点着急,就给骑手打电话,可是一直打不通,她不禁开始担心起来。
她给发货方陈老板打电话,问他骑手有没有去取手机?
陈老板说早就拿走了,拿走有一个多小时了,听到陈女士联系不上骑手,他还提醒陶女士,这事肯定不对劲,不行你快点报警吧。
陶女士心急如焚,又问了平台,骑手电话打不通该怎么办?平台让她等2个小时,由他们先联系骑手。
陶女士怀着忐忑的心情又等了2个小时,然而,平台却告诉她,骑手联系不上了,让她去报警。
陶女士又急又气,马上去报了警。
十多天过去了,陶女士依然不知道那部苹果手机到底去哪了?
陶女士想弄明白手机的去向,毕竟这一部手机6900元呢,也不是小钱,她找了记者帮忙。
为了弄清楚这件事,记者找到了陈老板,陈老板拿出了事发当天的监控。
监控视频显示:一个穿着工作服的骑手来取手机,而陈老板核实完陶女士店里地址后,把手机放在密封塑料袋中,交给骑手。随后,骑手拿着手机离开了。
让陶女士无奈的是,平台把订单也给取消了,平台上是虚拟号码,骑手的号码她也看不到了。
记者联系的某秒送平台,对方称陶女士的订单,骑手确实没有完成,不过,此事他们已经升级到上级部门了,但他们不能透露骑手的联系方式。
那么,平台是怎么监管骑手的呢?
平台表示,骑手有交对应的保证金,但是,这个骑手是特殊情况,平台已经封禁了他的账号。
陶女士一看平台这么说,很是无语,她说:要么平台把骑手找回来把我手机还给我,要么就赔偿我手机相应的损失6900元。
平台表示会给陶女士向上级反映,也会跟进此事。
陶女士也就解决方案和平台达成一致。
有人猜测,订单没有完成,或许骑手出现事故呢,但是,不管发哪个平台都应该有保价,所以,几千块也不用担心,他跑不掉的。
谁也不知道骑手带着手机去哪了,有人说,贪便宜手发单,都想把价格压到最低,遇到那些不想干的人,直接拿货走人了。
假如,骑手将陶女士的手机据为己有,将构成什么行为?
《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此事中,骑手作为配送货物一方,他的职责是从发货方取走手机,然后,将手机交付给陶女士。
如果,骑手从发货方陈老板那取走手机,这期间,他将手机代为保管,若骑手将手机据为己有,他可能构成侵占罪。
因此,陶女士有权要求骑手归还手机并承担相应损失。
另外,骑手未将手机送达陶女士,就失联了,是否构成违约?
《民法典》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骑手接了单和陶女士通过某秒送平台形成了配送合同关系。
但是,骑手没有按照约定将手机送到陶女士手里,还失联了,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骑手带着手机失联,也侵犯了陶女士的财产权益,构成侵权。
所以,陶女士有权要求平台或骑手赔偿相应损失。
某秒送平台在骑手失联,订单取消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某秒送平台作为经营者,在骑手失联后,且订单取消的情况下,没能有效监管骑手,导致陶女士遭受损失。
平台若是不能提供骑手的真实信息,陶女士有权要求平台赔偿因手机找不到而遭受的损失。
平台虽然说骑手有交保证金,并已经封禁了骑手的账号,但是,他们依然没有防止此类事情发生。
因此,平台应在承担赔偿陶女士的责任后,有权向过错的骑手追偿。
信源:小强热线—202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