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体制,有很多缺陷。再来说一个。
美国总统,以及总统任命的这些高级官员,如何确保不是外国奸细?换言之,如何确保上来管理国家的这批人爱国?
美国没有政审。他们宪法里,唯一的一条爱国条款,就是要求总统必须是土生土长在美国的美国人(还要年满35岁,常住14年以上)。
这能确保他爱国?
在华盛顿那个时代有可能够了,他们那个时代,生在美国长在美国的人,可能从没有机会去外国,更别提会接触到足够多的信息,在全世界联通的网络上被信息战蛊惑、收买....都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在2025年这些都是现实。
所以,单凭出生条款不足以证明一个美国人是爱国的。
我建议美国人民,不妨修改一下宪法,对总统候选人条件加一条:不仅必须出生在美国、年满35岁、常住美国14年以上,还必须担任州长、议员等高级民选官员至少一个任期,且任期内无弹劾、无丑闻。
换言之,如果一个毫无政治经验的素人,做州长、议员可以,但是做一国首脑,而且是美国这样的世界第一强国的首脑,对不起,太不靠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