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课上老师列举了一个情景:行车时遇紧急情况,迫不得已,是撞行人还是撞迈巴赫?
此情景是为了讲述“紧急避险”需要,答案当然显而易见,事关人命自然不在“紧急避险”之列。
但结合实际来看还是应该撞行人。
马路上正常行驶如果撞到人,八成是行人有交通违规。
撞向旁边的车辆(不管是迈巴赫还是普通车辆)两名车主的安全则无法保障,甚至有可能引发连环事故,造成更多人员伤亡。
此情景在实际中通常表现为:司机在高速行驶过程中,路边窜出动物,是猛打方向盘/刹车还是直接碾过去?
换成任何一个有经验的老司机都会克服下意识反应碾过去。
当然人命和动物自然不能相提并论,不过在事故处理和善后中,人命和动物都是冷冰冰的数字。
我还是劝你遵守交规,不要给司机出这种“是牺牲一个行人,还是冒事故风险伤亡更多人”的电车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