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石阡县,外卖小哥通过向老板借钱的方式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可刚用了三个月,手机就丢了,外卖小哥通过各种方式终于找到拾得手机的人,可是对方却要求外卖小哥给奖励,否则不肯归还,外卖小哥不乐意,又找到民警协调,多次协商之后,对方表示手机弄丢了。外卖小哥要求对方原价赔偿,双方为此闹上法院。 (来源:贵州省石阡县人民法院) 外卖小哥陈某是一家蛋糕店的员工,平时特别喜欢手机,一直梦想着拥有一台高配的苹果手机。 在苹果15发布之后,陈某的心里一直蠢蠢欲动,想着能够买一台,但奈何口袋里没有多少钱,自己要不吃不喝好几个月才能买。 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某和自己的老板王某聊起来手机的事,看到陈某对苹果15如此渴望,王某就主动说只要陈某踏实干活,手机早晚能买到。 见王某如此鼓励自己,陈某就萌生了一个想法,协商向王某借钱买手机。王某想了想觉得也还可以,于是双方便约定,由王某支付手机钱款,然后陈某分6个月还清欠款,还账的方式通过每个月从工资里面扣钱的方式。 拿到新手机之后,陈某非常开心,简直可以用“夜不能寐”来形容。手机捧在手里怕冻着,含在嘴里怕化了。 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在一次送外卖后,陈某却发现手机不见了,这让陈某非常惊慌。赶紧发布手机丢失的公告,并允诺只要拾得手机的人肯归还,那么必当重谢。 三天之后,通过多方渠道打听,陈某得知是一名大妈邓某捡走了手机,陈某赶紧电话联系邓某,但双方在电话中并没有达成一致,于是陈某又通过派出所找到了邓某。 多次沟通之后,邓某表示,只要陈某愿意支付5000元作为奖励,就可以归还手机。但陈某哪里肯干,这边手机的欠款还没还清呢,又让自己支付5000元,这手机丢失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见陈某不肯支付,邓某就表示说,手机已经被孙子玩丢了,自己也不知道丢到哪里了,你陈某作为手机的主人,自己不保护好手机,怪不了别人。 当然陈某还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如果其乐意买火炮放到自己家中,自己也乐意按照手机的价款偿还陈某。 这把陈某气够呛,说邓某你就是无理取闹,哪有这么干的,你明明知道手机那么贵,而且已经清楚手机是我的遗失物,你还给自己的孙子玩,还弄丢了,你就是故意的,你得赔偿! 陈某把邓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邓某返还不当得利物苹果手机给自己,或者返还手机价款9500元给自己。 但邓某却在法庭上说: 当时拾得手机之后,已经将自己的手机号告诉了附近营业厅人员,让失主找自己认领,但是陈某联系上自己的时候,不仅在电话里口出狂言,各种辱骂,还态度强硬,所以自己很生气,就把陈某得电话和微信拉黑了。 之后陈某又带着民警来到自己家协商,自己当时答应给陈某手机,但是陈某得支付5000元,不过陈某没有支付,后来自家孙子又把手机弄丢了。 要不是第一次陈某在电话中辱骂自己,就不会有后面的事儿,手机弄丢陈某自己应负最主要责任。坚决不同意返还手机价款。 法院在认定了相关事实后认为: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邓某拾得陈某遗失的苹果15pro手机一部,在陈某请求返还时应当将手机物归原主,即使一时不确定或者联系上手机的主人,也应该送交有关部门妥善予以保管。 但邓某不仅没有将手机送交有关部门,还辩称手机已经被其孙子弄丢,对此邓某应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考虑到涉案手机型号以及现售价格,二手同型号手机交易价格,法院酌定邓某应赔偿陈某遗失手机损失8500元。 至于邓某表示陈某曾在电话中辱骂,所以其不愿意返还手机,因未有相关证据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对其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令邓某赔偿陈某遗失手机损失8500元。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希望邓某能从中汲取教训吧。 对此,你怎么看?
这是我见过最“蠢”的外卖小哥!湖北武汉,一外卖小哥送餐时看到一老人被车撞倒在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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