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分明是在侮辱我!”2022年男子借朋友5000元,说好了3个月后还。可时间到了,朋友三番五次要,他都没给。最终竟连发了20个250元转账给朋友,朋友认为他是在侮辱自己,拒收后将男子告上了法庭。 小李和小张,两人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有一天,小李因为家里突发状况,急需一笔钱应急。 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小张,觉得以两人的交情,小张肯定会帮忙。 于是,小李找到小张,说明了情况,希望能借5000元,并承诺3个月后一定归还。 小张听到朋友的难处,二话不说就把钱转给了小李。 小李拿到钱后,对小张说道:保证会按时还钱。 3个月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小张因为生意上需要周转资金,就想起了小李借的那5000元。 他给小李发了个消息,提了一下还钱的事。 小李当时回复说最近手头有点紧,再宽限几天。 小张想着朋友可能确实遇到困难了,也就没太在意,又等了一段时间。 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小李还是没有还钱的意思。 小张有些着急了,毕竟自己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而且之前已经给了小李宽限期。 于是,小张再次联系小李,希望小李能尽快归还。 小李说自己正在努力凑钱,让小张再等等。 可这一等,又等了好久,小李依旧没有还钱。 小张实在忍无可忍了,他决定直接找小李当面说清楚。 两人见面后,小李支支吾吾,后来在小张的追问下,才说自己最近投资失败,亏了不少钱,实在拿不出5000元。 小张听了很生气,他觉得小李当初借钱的时候信誓旦旦,现在却找各种借口不还,这太不讲信用了。 就在两人僵持不下的时候,小李突然拿出手机,开始给小张转账。 小张原本以为小李终于要还钱了,心里还稍微好受了一些。 可没想到,小李连续转了20个250元给小张。 小张看着手机上一连串的转账提示,当时就愣住了。 他反应过来后,觉得小李这是在侮辱自己。 在他看来,5000元是一笔整数,小李却故意拆分成20个250元,这分明是在嘲讽自己小气。 小张越想越生气,他直接拒收了这些转账, 小李却觉得自己很委屈,他说自己真的是手头没钱,只能有多少转多少,并没有侮辱小张的意思。 但小张根本不听他的解释,两人为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争吵过后,小张觉得小李的行为实在太过分,不仅不还钱,还侮辱自己。 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于是将小李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小张认为小李故意用“250”这种带有侮辱性的数字转账,是对自己人格尊严的侵犯,要求小李除了归还5000元本金外,还要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小李则坚称自己只是因为没钱才这样转账,没有任何侮辱的意图,只愿意归还5000元本金。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纠纷涉及到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借款合同的履行,二是是否构成人格权侵权。 关于借款合同的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在这个案例中,小李向小张借款5000元,并承诺3个月后归还,双方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关系。 小李在借款到期后,经小张多次催要仍未归还,已经构成了违约。 因此,小张要求小李归还5000元本金的诉讼请求是合理合法的,法院予以支持。 小张认为小李用20个250元转账的方式侮辱了自己,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严。 但法院认为,要认定构成人格权侵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行为人主观上有侮辱、诽谤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并且造成了他人名誉受损等后果。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小李的转账方式比较特殊,但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小李主观上有侮辱小张的故意。 从常理来看,小李可能是因为确实没钱,才采取了这种拆分转账的方式。 而且,仅仅因为转账数字是250,就认定其具有侮辱性,也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因此,法院认为小李的行为不构成对小张人格权的侵权,驳回了小张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小李归还小张借款本金5000元。 对此,你怎么看?
“你这分明是在侮辱我!”2022年男子借朋友5000元,说好了3个月后还。可时间
贺绪云讲历史
2025-03-28 14: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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