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掩耳盗铃"!广州,已婚男出轨给小三花45万买房买车,老婆发现后直接法庭见。男女庭上演起"纯友谊"戏码,声称是借款且已归还。结果被扒出故意留1分钱不还,美其名曰"自愿赠予"。法官可不吃这套!最终,法院的判决真是解气!让这对"戏精"现出原形,该还的钱,一分都别想赖! (来源:海报新闻) 2025年3月27日,一则"原配手撕小三"的新闻引发热议。某男子婚内出轨,花45万给情人买房又买车。 结婚十年的爱娟(化名)怎么也没想到,老实巴交的丈夫谢某,竟背着她和彭某打得火热。 原本,平静的婚姻生活,被一条条暧昧信息彻底打碎。 一开始,爱娟还自我安慰,可能就是生意伙伴吧。可当她翻完那些露骨的聊天记录,整个人都懵了! 爱娟越翻心越凉,聊天记录里满屏的"宝贝""想你",更扎心的是丈夫隔三差五就给彭某转钱,520、1314这些特殊数字明晃晃地刺眼。 最让爱娟崩溃的是,丈夫居然背着她给彭某置办了房产和车子。 爱娟气得浑身发抖,却硬是压住火气,暗地里把账算得清楚,丈夫给小三花了整整45万6730元1角4分,这可是她和丈夫十年婚姻攒下的血汗钱! 十年的夫妻情分,就换来这种背叛?钱必须一分不少要回来! 谢某脸不红心不跳地狡辩,和彭某的关系属清白的,45万是她找我借的!至于车和房,是公司正常开支。 爱娟听完直接气笑了,骗鬼呢?见丈夫死不认账,她二话不说就把这对好朋友,一起告上了法庭。 爱娟据理力争,他俩肉麻聊天和特殊转账,明摆着就是不正当关系! 丈夫背着我,用共同财产给小三买房买车,赠与根本不作数!"她要求彭某全额返还45万多元,少一分钱都不行! 彭某知道自己被告了,没慌,分两次还钱给谢某,再加上之前在一起时陆陆续续转的钱,45万多几乎都还了,可就故意剩1分钱没还 。 法庭上,谢某和彭某都承认是朋友借钱,45万彭某确实还了。 至于那1分钱,彭某理直气壮地说,这是谢某自愿送我的,凭啥要还?死活不肯掏这个钱。 那么,法院会如何审理此案呢? 法院查实了,谢某和彭某之间确实有一腿。 《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两口子过日子,最重要的就是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 结了婚就得对得起另一半,不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谢某明明有老婆孩子,还跟彭某勾勾搭搭,既对不起自家媳妇,也败坏了社会风气。 谢某花45万给彭某买房买车,这钱可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他这么大方地送人,完全没把老婆的权益当回事。 《民法典》第1062条第2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谢某赚的每一分钱,都有他媳妇一半!这钱怎么花,两口子都要商量着来。 可他倒好,背着老婆给小三买房买车,连声招呼都不打,这不明摆着欺负人吗? 爱娟完全有理由让这对"野鸳鸯"把吃进去的全都吐出来! 谢某给彭某送钱不地道,法律上不算数,彭某必须把钱还回去。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彭某心里清楚,谢某是有家室的人,还跟他搞在一起。靠不正当关系弄来的钱财,哪能说得过去,必须还回去。 法院审理后发现,谢某和彭某有不正当往来的情况,他们俩的这种行为不符合公序良俗,所以谢某给彭某的那些财物就算白送了,不算数。 彭某虽说已经把大部分钱都还给谢某了,可剩下的那 1 分钱,必须立马还上。 最后,法院判了,让彭某把剩下的那 1 分钱还给爱娟 。 婚外情这种事,绝对不能干,不管因为这个弄来多少钱,哪怕是一分一毛,都不合规矩、不道德,这种给钱的举动不算数,都得给人家还回去。 结婚不是儿戏,既然选择了对方,就该收心养性。甭管男女,都得守住底线,别整那些花花肠子。 搞婚外情就是自找苦吃!要是被抓包同居或者重婚,分家产、争孩子都吃大亏。 法律可不是摆设,出轨的那方准没好果子吃。
现实版"掩耳盗铃"!广州,已婚男出轨给小三花45万买房买车,老婆发现后直接法庭见
博仑有意思
2025-03-28 17: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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