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遭男孩按入水中母亲反击被判赔##律师说法#
虽然熊孩子惹人生气,但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是有相应保护的,且小女孩的母亲存在防卫过当的可能。
母亲为保护女儿免受侵害而阻止小明,符合正当防卫的前提。但防卫行为需与侵害程度相当。母亲在阻止过程中致小明“脑震荡、胸部挫伤”,可能被认定为超出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此时,需对过当部分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9岁的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的损害应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中出现了双方家长都有监护失职:对于小明方:家长未尽到游泳场所安全看护义务,而对于小花方:母亲虽出于保护目的,但采取暴力手段存在处置失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