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恶心了!”江苏扬州,男子拉肚子跑去商场卫生间解决,岂料保洁阿姨在隔壁打扫卫生

小峰聊社会 2025-04-01 21:19:10

“太恶心了!”江苏扬州,男子拉肚子跑去商场卫生间解决,岂料保洁阿姨在隔壁打扫卫生时,不慎将残留的排泄物甩到男子身上。男子找到商场讨要说法,商场女经理却表示:如果我是你,绝对不会埋怨保洁!男子认为女经理是道德绑架,遂报警。可警方认定为民事纠纷不予立案,不过女经理愿意赔偿500元,结果男子嫌少将此事曝光!

(来源:法治进行时)

据《法制进行时》报道,3月22日,男子唐某在商场遭遇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飞来横祸”。当时,他正逛得兴起,突然腹中不适,急忙奔向商场卫生间。

与此同时,保洁阿姨正在卫生间内进行日常清洁。为了不打扰彼此,唐某尽力保持安静。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保洁阿姨在清洁隔壁厕所时,因动作过大,不慎将沾有排泄物的液体甩到了唐某身上。

事后,唐某怒火中烧,直接找到商场负责人,要求赔偿衣服及后续皮肤治疗费用。然而,商场女经理却以“保洁阿姨工作不易”为由,试图道德绑架唐某,这让唐某更加气愤,双方沟通无果后报警。

警方到场后,认为这是一起民事纠纷,未予受理。唐某无奈,只得继续与商场协商。经过调解,女经理同意赔偿500元,但唐某认为赔偿金额过低,于是将双方对话的视频曝光。

女经理见状,警告唐某删除视频,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件事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唐某要求商场赔偿是合理的。《民法典》明确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保洁阿姨因工作疏忽导致唐某财产损失,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

其次,商场作为用人单位,也应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商场应赔偿唐某的损失。至于商场是否可以从保洁阿姨工资中扣除赔偿款,则需视其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定。

最后,关于商场要求唐某删除视频的问题,《民法典》保护肖像权,但唐某的视频仅作为证据使用,且未侵犯女经理肖像权,因此无需删除。当然,如果视频中涉及捏造事实或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唐某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你认为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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