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和大家聊聊我遇到的一起糟心事。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钱塘区经营着一家手机店,前段时间店里来了位顾客,点名要一部二手的苹果 15promax 手机,可当时店里没货,我就联系同行陈老板调了一部,花了 6900 元呢。因为距离发货方也就两三公里,我就想着在某秒送平台下单让骑手送来,之前也用过这平台的送货服务。 中午 11 点多,我下了单,支付了 15.64 元运费,没保价。可等了一个小时左右,手机还没送来,我打开手机看定位,显示骑手离我还有 3.4 公里远。我着急打电话,却一直打不通,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 我赶紧给陈老板打电话,他说骑手一个多小时前就把手机拿走了,还提醒我情况不对劲,让我赶紧报警。我又问平台骑手电话打不通该咋办,平台让我等 2 个小时,他们先联系骑手。可等了 2 个小时,平台告诉我骑手联系不上了,让我报警。我又气又急,马上去报了警。 十多天过去了,手机还是没下落。我找了记者帮忙,记者找到陈老板,陈老板拿出事发当天的监控,监控显示一个穿着工作服的骑手取走了手机。可让我无奈的是,平台把订单取消了,平台上是虚拟号码,我也看不到骑手的号码了。 记者联系了平台,平台称骑手确实没完成订单,已升级到上级部门,但不能透露骑手的联系方式。平台说骑手交了保证金,可这个骑手是特殊情况,已经封禁了他的账号。我就跟平台说,要么把骑手找回来还我手机,要么就赔偿我 6900 元的损失。平台表示会向上级反映,也会跟进此事,我也就和平台达成了一致。 有人可能会想,订单没完成,也许骑手出了事故呢。但平台都该有保价措施,这样几千块的损失也不用太担心,骑手也跑不掉。可也有人说,贪便宜发单,把价格压到最低,遇到不想干的骑手,就直接拿货走人了。 那假如骑手将我的手机据为己有,构成什么行为呢?根据《刑法》第 270 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骑手作为配送方,职责是取走手机并交付给我,若他将手机据为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我有权要求他归还手机并承担损失。 还有,骑手未将手机送达就失联,是否构成违约?《民法典》577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骑手和我通过平台形成了配送合同关系,他没按约定把手机送到我手里还失联,明显构成违约,还侵犯了我的财产权益,构成侵权,我有权要求平台或骑手赔偿损失。 那平台在骑手失联、订单取消的情况下,应不应该承担责任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4 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平台作为经营者,没能有效监管骑手,导致我遭受损失。要是平台不能提供骑手的真实信息,我有权要求平台赔偿我的损失。平台虽称骑手交了保证金且封禁了账号,却还是没能防止这类事情发生,所以平台在赔偿我之后,有权向骑手追偿。 大家对这起案件有啥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感谢订阅关注,每天跟着案例多学法,少吃亏! (人物均为化名,图片仅为说明案例,情节有所改编,仅供普法用)
大家好,今天来和大家聊聊我遇到的一起糟心事
醉心娱乐说
2025-04-02 15: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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