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24年前,张师傅在井下作业时遭遇矿车失控事故,导致5级伤残。当时每月能领1300多元伤残津贴,如今仅涨到1900元,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今年初,张师傅到原单位要求提高补贴。协商过程中,他和工作人员发生言语冲突。报警后将他强制送进精神病院。 在22天的强制医疗期间,院方禁止家属探视,并告知“必须院方同意才能出院”。家属:“反映生活困难怎么成了精神病?” (来源:大象新闻) 1999年,刚毕业的张先生被分配煤矿工作,成为一名采煤工人。 在当时,这份工作算得上是"铁饭碗",能进煤矿上班,意味着全家人的温饱都有了保障,生活也算有了着落。 刚进矿上的张先生干活拼命,他知道这份工作承载着全家人希望。每天下井都格外卖力,生怕出一点差错。 在那个年代,能端上煤矿的"铁饭碗",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好事。 张先生干活向来规矩本分,下井格外谨慎。采煤本就危险,他每次打起十二分精神,生怕出半点差错。 可天有不测风云,某天井下作业时,一辆失控矿车突然冲来,他来不及躲闪,当场被撞成重伤。 这一撞直接让他落下五级伤残,再也干不了重活。好在单位按月发放1300多元伤残津贴,勉强够他维持基本生活。 可谁曾想,这笔钱一拿就是二十多年。随着物价飞涨,当初够用的补助金,如今连温饱都成问题。 时光一晃21年过去,转眼到了2020年。这些年,张先生的伤残津贴从1300元慢慢涨到了1900多元,可物价早就翻了好几番。 这点钱要养活一家人,连米面油盐都得精打细算。更让张先生揪心的是,当地低保标准都涨到每人680元了。 按这个数算,他们家起码该拿2000多补助才够生活。思来想去,他硬着头皮找到单位理论。 "这些年我们都是按规定涨的补贴。"单位负责人翻着账本说,"现在你要额外提高,这不合规矩啊。"说完就把张先生打发走了。 回到家,张先生越想越憋屈。 可转念一想,自己早就不干活了,钱是单位白给的,哪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只好把苦水往肚子里咽。 2024年6月2日,被逼到绝境的张先生再次来到单位。看着日渐窘迫的家境,他这次铁了心要讨个说法。 "今天不给个交代,我就不走了!" 张先生在办公区激动地喊道。很快就有工作人员过来劝阻,但津贴的事依然没谈拢。 双方越吵越凶,张先生一怒之下拨打了110。 "警察同志,四年没涨过一分钱,这日子怎么过啊?" 张先生红着眼眶向民警诉苦。 谁知,民警了解情况,竟以情绪失控为由,强行把他塞进警车,送去了精神病院。 接下来的22天成了张先生人生最黑暗的日子。 他被强制服药、接受"治疗",家属连面都见不上。 每次要求出院,得到的只有冷冰冰的“需要院方评估”。 好好的人被当成疯子关起来,这世上还有王法吗? 重获自由后,张先生摸着消瘦的脸颊,看着镜子里憔悴的自己,暗暗发誓一定要讨回这个公道。 从法律角度看,张先生事件存在几个关键争议点: 一、人身自由权问题 1. 根据《宪法》第37条,公民人身自由不受非法限制 2. 若张先生确无精神疾病,22天的强制收治涉嫌构成非法拘禁 3. 期间禁止家属探视,可能侵犯其人格尊严权(《民法典》第109条) 二、强制医疗合法性 《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强制医疗需满足两个必要条件: ① 存在自伤或伤人现实危险 ② 经专业机构诊断鉴定 三、关键证据链缺失 1. 现有信息未显示张先生有暴力倾向 2. 未见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定诊断文书 3. 22天收治期间未说明具体诊疗方案 四、维权建议 1. 可申请调取当时收治的完整医疗记录 2. 向检察机关提起人身自由权诉讼 3. 要求相关部门对涉事单位进行行政调查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呢?
安徽三死的事故,另外两名死者,她们的家属,如果要告到法院,最有可能告的一方,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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