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一男子酒后聚会自驾回家掉入鱼塘溺亡,家属将承包鱼塘的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赔偿9.97万元,引发网友热议。 事情发生在2023年5月31日晚上,周先生正在和堂兄弟一起喝酒,朋友吴某打来了电话,说喊他一起到温某家里吃饭,周先生刚开了一桌,抽不开身就拒绝了。 谁知,吴某和温某喝到高兴的时候,还想着和周先生一起喝,就又打了一个电话,周先生不好再拒绝,就在和堂兄弟喝完酒后去了温某家里。 他是骑没套牌的摩托去的,不仅是酒驾还是无证驾驶,来到温某家后,他没有再喝,三人闲聊了一会,到了夜里周先生就独自骑车回家,当时温某还嘱咐他让家里人来接,周先生没当回事。 然而,悲剧却发生了。 周先生因为醉酒还没有完全清醒,一个不注意就把车开进了鱼塘里,直接溺亡,等第二天人们发现他的时候,早已没了呼吸。 周先生家人随即报警求助,认为是温某没有送周先生回来导致的,责任理应由温某承担。 不过,警方调查发现周先生并没有在温某家中饮酒,因此这件事的责任应当是周先生全责。 周先生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人没了,一家人的生活自然压力倍增,家属无法接受这个结果,于是,在咨询了律师之后,直接将温某以及承包鱼塘的投资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索赔各项损失122.96万元。 投资公司接到法院传票的时候也很是无语,明明是周先生自己跌落到的鱼塘,怎么能有他们的责任呢? 不过,法院经过审理,还是认为投资公司没有按照规定在鱼塘边设立警示标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此也应对周先生的死负有一定责任。 至于温某由于并不是导致周先生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此无须担责,责任的主要负责人还是周先生自己。 最终,法院依法判定周先生承担90%责任,投资公司承担10%,根据计算的各类损失,判处投资公司赔偿周先生家属9.97万元,并责令其在鱼塘周围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对于这个结果,投资公司自然无法理解,但想着毕竟人命关天也就没有提起上诉。 只是,这个结果还是引发了网友的热议,不少人认为法院的判决对死者太过偏重,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倘若周先生开车撞到了法院大门导致死亡,那法院是不是也应当赔偿呢? 当然,也有网友觉得鱼塘投资公司确实没有尽到安全防护义务,设立警示牌也是无可厚非,这次罚款并无不妥,也确保了更多人的安全。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海南万宁,一男子酒后聚会自驾回家掉入鱼塘溺亡,家属将承包鱼塘的公司告上法庭,法院
趣事聊历
2025-04-06 17: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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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hu005
这个有点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