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律师代理费属于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直接损失,应由违约方予以赔偿 【裁判要旨】借款人(被告)主张在出借人(原告)的诉讼请求仅部分得到支持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其承担全部律师费错误。借款人拖欠借款长期未还,出借人为实现债权已实际支付律师代理费数十万元,有相关票据为证,该费用应属借款人未依约履行还款责任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法院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判决由借款人予以承担,并无不妥。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民申113号
最高法:律师代理费属于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直接损失,应由违约方予以赔偿 【
王培聊社会
2025-04-08 07: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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