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男子下矿井打锚索,手在扶锚索托盘过程中,左胳膊被钻机拧断,导致他不能正常工作了,工伤认定,要求煤矿赔偿37万,但是煤矿称困难无法执行,于是强制执行,要求煤矿用800吨煤抵账,可这些煤也依然没有到达男子手中,他依然没有得到赔偿。 来源:极目新闻 王先生一大早就出发,出发前,妻子一而再,再而三地叮嘱他,在矿井下工作一定要小心,平安归来。 说起丈夫的这份工作,作为妻子,吴女士一直很担心丈夫,虽然丈夫的这份工作收入还蛮高的,但是这份工作真的很危险,每当丈夫去上班,她在家里就提心吊胆的。 她的担忧并不是多余的,王先生的这份工作真的很危险。 他是2022年3月到时候入职的,作为一名旷工,他的工作是打锚索,这份工作要比起其他的工种都要轻松很多,但是这份工作跟钻机比较近,所以是真的很危险。 吴女士提心吊胆了两个多月,丈夫还是出事了。 2022年5月9日,王先生像往常一样去上班,他穿好装备,戴好头灯就下矿井。 每次他下矿井,同样也是提心吊胆的,但是上有老下有小,这份工作收入不错,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干下去。 当时他打锚索的位置,离钻机就比较近,他已经够小心的了。 但是在他手扶锚索托盘的过程中,一个不小心,钻机就脚拧断了他的左胳膊。 当时他发出了一声惨叫,血直流,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他醒来,已经发现自己的左胳膊,已经骨折了,都不能动了,就算治好了,也不能用上一点力,可能会影响他以后的工作。 王先生看着自己的左胳膊,感到很颓丧,这下他无法工作了,一家老小该怎么办呢? 还好他所工作的煤矿是有补助的,只要是受了伤,认定为工伤,就会有一定的补助款。 出院后的王先生马上去认定工伤,工伤出来的赔偿金额为37万,因为他的伤是八级伤残。 有了这37万,王先生一家人的生活,也会得到一定的改善,王先生这才觉得手受伤值得了。 然而当他去找煤矿索要补助款时,煤矿却称有困难无法补助这笔钱,他们拿不出钱来。 这下王先生和妻子吴女士不干了,如果煤矿不执行拿出这37万,他们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了。 没办法,他们只好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中,因为煤矿没有钱,就拿了800吨煤抵账。 其实如果王先生能得到这800吨煤,他们自行处理卖了也是可以的,他们也可以有不少的收入。 但问题就难在,煤矿又拿不出这800吨煤给他们。 钱没拿到,煤也没有拿到,后来他们再去找煤矿时,煤矿竟然换了一个公司。 这个公司表示王先生出事是在上一个工队,他们现在已经走了,并且没有留下任何资产,所以不应该找他们。 这下王先生和吴女士不知道该找谁了,那么他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王先生和那个工队已经构成了合同关系,他在工作中受了伤,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工队就应当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毕竟王先生确实是在工作中受伤的,谁也不愿意拿自己身上的伤来换取赔偿款。 2、王先生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那么这个工队就应当履行赔偿37万或者给这800吨煤。 《刑法》第313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煤矿一直不愿意执行,那么他们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3、这件事确实与现在的公司无关,因为他们只是接手过来而已,王先生与他们并没有构成劳动合同关系。 可王先生想不明白,为何一个煤矿连37万都拿不出来?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这件事情的呢?
河南禹州,男子下矿井打锚索,手在扶锚索托盘过程中,左胳膊被钻机拧断,导致他不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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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09: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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