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坐地铁,不知道是谁,整湿了她的裤子,她一摸,竟然是不明液体,她吓了一跳,回头一看,一个男子正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他刚穿好裤子,拉链还没有拉好,女子瞬间明白了一切,大喊让男子不要碰她,另一名女子出手了,她录了视频,她要陪女子一起报警。 来源:四川观察 柳玲看着自己的裤子,感到一阵恶心,裤子已经湿了,她回头看着那名男子,拉链还没有拉好,她真的很愤怒。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男子竟然如此明目张胆,在公众场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简直没有素质可言,没有尊重可言。 遇到这样的事,她不想沉默下去,男子还打算碰她,她大喊一声:“你不要碰我!” 柳玲的喊声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柳玲也没打算沉默,就将自己的遭遇告知了大家,并指着那名男子。 她指着自己裤子上的那不明液体,又指了指男子。 那名男子慌张了,裤子的拉链都没有来得及拉好,但是他就是不承认自己所做过的事情,表示那不明液体不是他的。 可事实就在面前,他再怎么抵赖也没有用,大家其实都心知肚明,大家也看不惯男子的这样的作为,大家纷纷指责他。 大家也不想沉默,因为有很多女子都遇到过这种事情,很多人不好开口,都会默默地承受了,大家正是没有勇气反抗这些事情,所以这些事情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这一次很多人都站在柳玲这一边,觉得柳玲勇敢地站出来,并说出来,这是对的,大家要的就是这种勇气。 柳玲当时就和他吵了起来,不管他怎么坚决否认,柳玲就认定是这个男子干的事情。 但是男子否认,柳玲也实在没有办法,正当她不知如何是好时,旁边的一名女子站出来了。 她不但帮柳玲打了报警电话,而且还跟柳玲说她录了视频。 原来这名男子所做的一切,那名女子都知道,当时这名女子看见还不敢说话,只好偷偷地将男子所做的过程录了下来。 女子就想着,如果柳玲发现了,那么她就提供证据,也算是为女士们出了气。 她就看不惯这些男子的这些行为,实在是太让人感到恶心,而且大庭广众之下,掏出家伙,这场面实在让人不堪入目。 她觉得这些男子不是没有素质的问题,也不是人品有问题,而是他们的心理有问题。 他们任凭心里想怎样就怎样,对自己没有半点的约束,如果这样的男子越来越多,那么女子出门就很不安全了。 所以她偷偷地录下视频,现在受害人柳玲勇敢地出来反抗了,她也决定站出来,帮柳玲一把。 柳玲不但得到这名女子的帮助,也得到了周围乘客的帮助,大家一起将这名男子交给了民警。 据悉,这名男子41岁,长相还算英俊,个子也不算矮,要是走在人群中,他也是比较吸引人注意的男子。 这就让人想不明白了,这样的男子在现实中应该是有另一半的,可是男子却还在公众场合,做出这样的行为,实在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总之柳玲和其他乘客一样,觉得男子在公共场合做这样的行为,是很不文明的,应当制止这样的行为。 柳玲和那名女子的做法是很对的,她们就应该站出来,拿出勇气,送这个男子去民警那里,让他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男子当众猥亵柳玲,他的行为本来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这名男子的行为属于比较恶劣的,应当给予10日以上的行政拘留。 这件事中,柳玲应该会受到很大的惊吓,如果她的精神受到损害,那么她还可以要求男子进行精神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不但要严惩这名男子,还要这名男子付出代价,男子以后才不会再做出这样的事情。 那么对这种事情,你有何看法呢?
笑死!东北虎的饲养员去给狼送吃的,她拎着两只鸡,本以为狼会很兴奋,结果两只狼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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