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女子花200500元买了一辆奥迪,作为女儿结婚的陪嫁车,提车当天去某机

代码诗人 2025-06-05 07:35:57

辽宁沈阳,女子花200500元买了一辆奥迪,作为女儿结婚的陪嫁车,提车当天去某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上牌,结果牌还没有上,车子的A柱就被掉下来的铝扣板砸变形了,女子当时要求服务站赔一辆新车,服务站也同意了并且写了承诺书,可事后服务站反悔了,称女子把车停在禁停区内,女子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据生活导报5月31日的报道,刘女士的女儿准备要结婚了,为了给女儿底气,刘女士打算买一辆好一点的车给女儿陪嫁。 正好某4S店推出花2000元就可以够买价值4000元的代金券,通过代金券抵扣4000元的车款,于是刘女士果断买了代金券。 刘女士经过精挑细选,最终决定购买价值200500元的奥迪。 5月5日那一天,刘女士从4S店把车提出来就立马去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去上牌,当时她心情是非常高兴激动的。 可他们来到服务站,发现没有停车的位置了,好在刚好看到一辆车离开,于是等车离开,刘女士他们就把车停在了那辆车离开都位置。 然而刘女士他们停车的地方是画有禁停线的,刘女士他们也看到了。可他们觉得其他车可以停,那他们的车就可以停,就不理会是不是禁停区域,停好车他们就进入了服务站大厅 。 可刘女士进去没有多久,上牌的手续都还没有办好,就听到有人说停在房角的一辆新奥迪被砸了,还挺严重的。 刘女士一听,感觉他们说的被砸的车很像自己的车,但她当时觉得应该是自己想多了。 可她还是觉得不放心,打算看看确定了才安心,结果一看瞬间心情坏透了,原来被砸的就是刘女士的车。 新车提出来都没有上牌就被砸了,而且砸的A柱都变形了,即使修好也是二手了,这可是给女儿的陪嫁车,刘女士觉得这车怎样都不能要了,她认为是服务站的责任,于是直接找负责人讨要说法。 通过协商,对方答应了刘女士的要求,双方约定由服务站将此车收回,赔付给刘女士一辆新车。 得到对方这样的回复,而且还写了一份协议,刘女士总算是放心了。 可没有想到服务站答应得痛快,20多天过去了都没有兑现承诺。 眼看着贷款要到期了,刘女士着急的不行,于是找到服务站,协商多次未果,刘女士找来了记者。 服务站的谷经理表示,他们知道刘女士买车是贷款买的,但并不知道具体的合同,他们不知道提前还款要这么高的违约金。 原来刘女士购买这台奥迪的总价是200500元,她花了2000元购买了价值4000元的代金券,通过代金券抵扣了4000元的车款,剩余的196500元车款全部通过贷款支付。 如果要提前还款,按照贷款合同,需要给银行支付5895元的违约金。 谷经理称刘女士花多少钱买这辆车,他们就花多少钱把这辆车买回来,至于提前还贷产生的违约金他们不愿意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那就走诉讼程序。 刘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她觉得服务站太不讲信用了,她拿出之前和服务站负责人的聊天语音,从双方的对话中可以知道,负责人当时是同意承担提前还贷的违约金的。 但谷经理称,可能是负责人不知道违约金这么多,而且他表示,刘女士停在服务站的禁停区域,车子被砸并不是没有责任的,她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他态度非常坚决,就是不愿意承担这笔违约金,再次表示如果刘女士一点责任都不想承担,那就走法庭上见。 经过协商,刘女士同意承担应提前还贷产生的违约金5895元,于5月28日刘女士把车过户给了服务站,服务站也把车款转给了刘女士。 1、刘女士的车被砸后找服务站讨说法,当时负责人承诺还一辆新车给刘女士,并且还承担提前还贷的违约金。 《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既然负责人已经做出承诺,按理说应该按照约定履行约定。 2、但就像谷经理所说,刘女士的车子被砸他们服务站是有责任,甚至是要负主要责任,但刘女士也是有一定责任的,因为他们的车停在禁停区域。 刘女士停车的地方确实是禁停区域,因此她也存在一定的责任,在谷经理提出无法达成一致只能走诉讼的情况之下,刘女士同意承担提前还贷违约金,也许她是清楚自己的责任的。 其实刘女士只需承担5895的违约金已经是不错的选择了,对此你能怎么看? (来源:生活导报—202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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