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这桩砸伤学生头骨案,二审维持原判,老师被判五年,受害者家属情绪表现非常不好,其母为证清白,现场公布女儿开颅伤口。
就民事赔偿这方面,综合网上争议,分成了两方观点。
不赔偿方:此事发生在工作期间,学校依法承担了所有费用,已足额赔偿。老师和受害人没有赔偿关系,不需要再掏钱。老师也判五年了,家属再闹就属无理;
赔偿方:学校和老师都有责任,学校赔了是学校应尽责任,作为伤害学生的老师,而且是伤害未成年人,刑事处罚不能完全替代民事赔偿。
各说各有理,其实老师当初托人多沟通,私下协商解决,或许就不会有今日麻烦。 而受害者,如后遗症大,说真的,就算要求再赔一点,也不算过分,这是保证小孩子安度余生的“保证金”。
问题很纠结,小孩的母亲在社交平台发声,并表示会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