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8旬老人被儿子送到养护院,谁知第二天,儿子就把他的房子过户到了自己名下。老人一肚子火无处发泄,就在养护院打护工,砸东西,嚷嚷着要回家。养护院让儿子来看看父亲,对方却理也不理。老人心如死灰,拆了二楼的护栏一跃而下,最终身亡。儿子看父亲去世了,终于肯现身了,他把养护院告上法庭,索赔43万,要求他们为父亲的死买单。法院判了! 据九派新闻报道,2023年7月的天气,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就在这样的日子里,80多岁的刘大爷被儿子送进了养护院。 按照协议,刘大爷的护理级别定为介护二级,这意味着他不需要被人随时贴身伺候。 儿子把协议一签,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刘大爷一人在养护院里,发了许久的呆,心里只觉悲凉。 不过,就在刘大爷入住养护院的第二天,他儿子又来了。 刘大爷以为儿子后悔了,要把他接回去,心里很是高兴,可他不知道,儿子此次来其实别有目的。 儿子告诉养护院的人,自己要带父亲出去吃饭,接着就把刘大爷接了出去。 然而,吃饭只是个幌子,实际上他是想趁着这个机会,把父亲名下的一处房屋以20000元的底价过户到自己名下。 办完手续后,他把刘大爷重新送回了养护院,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看过一眼。 看清儿子真面目后,刘大爷失望透顶,他一肚子怒火无处发泄,就拿养护院的人撒气。 他殴打护工不说,还总是砸东西搞破坏,嘴里也常嚷嚷着要回家找儿子。 养护院的人总感觉刘大爷的情绪相对于其他老人来说,极其不稳定,不太正常。 事后他们才知道,刘大爷的儿子刻意隐瞒了父亲的痴呆级别。 这让养护院的人在照顾刘大爷时,有些束手无策,为了安抚老人的情绪,养老院联系过儿子好几次,希望他能来看看自己的父亲。 谁知,这儿子心肠也是够硬的,电话不接,消息不回,对自己的父亲漠不关心。 在养护院待久了,刘大爷的情绪并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暴躁。 直到23年7月19号这天,意外发生了,刘大爷竟从养护院的二楼跳了下去。 原来,他情绪一上头,觉得自己活着真是没啥意思了,便来到二楼,拆了护栏,接着便纵身一跃… 刘大爷的身体砸穿了一旁的棚顶,伴随着“砰”的一声巨响,狠狠摔在地上,他的生命也画上了句号。 刘大爷的儿子得知父亲去世后,这才终于肯露面了。 他认为,父亲只在养护院待了9天就发生这种事,肯定是养护院方设施、服务都不到位,以及父亲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导致的。 他列出了能想到的所有理由,最后向养护院索赔43万元。 那么,刘大爷的儿子能够得尝所愿吗? 刘大爷如果被认定为因痴呆而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儿子作为监护人,应对刘大爷的行为负责。 虽然这个法条并不直接涉及养护院对刘大爷的照顾责任或儿子对养护院的索赔问题。但从侧面说明,儿子作为监护人,有义务关注并照顾刘大爷的生活状况,包括其在养护院的生活。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养护院和刘大爷之间签订了养护协议,约定了护理级别和服务内容。如果养护院能证明其已按照协议提供了符合约定的服务,且刘大爷的坠楼事件并非因养老院设施、服务不到位或救治不及时导致,则养老院不承担违约责任。 儿子以养护院违约为由索赔,需举证证明养老院存在违约行为,否则其索赔请求难以得到支持。 法庭上,刘大爷的儿子指责养护院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然而,法院审理后发现,家属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养护院在自己所说的三个方面存在问题。 养护院提供了刘大爷入住期间的监控视频、护理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在照顾刘大爷时并没有疏忽大意。 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刘大爷儿子索赔43万元的请求,判决养护院没有责任。 对于这个刘大爷的遭遇,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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