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餐改革
这几条措施应该可以治本
比如义务阶段必须自主经营、校长责任制、师生同餐同价、明厨亮灶、采购全流程可追溯、鼓励家长参与检查等。
四川省近期针对中小学“校园餐”推出系列改革措施,重点围绕食品安全、资金监管、经营模式和监督机制等方面,旨在保障学生权益并提升餐食质量。主要改革内容包括:
1. 强化主体责任与经营规范
明确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必须自主经营,违规外包的需限期收回;高中阶段食堂若外包,不得收取管理费、承包费或转包分包。所有承包或劳务外包均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严禁直接指定。
2. 严格资金管理与公益性保障
规定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及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基建、教职工福利等非餐用途。食堂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原则,财务实行专账核算,防止截留挪用。
3. 推行师生同餐制度
教职工在校用餐需与学生同食堂购餐,同食材、同质量、同价格,不得单独设置教职工食堂,避免侵占学生利益。
4. 全流程监管与智慧化建设
建立食材采购联检轮换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和快速检测;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推进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采购、加工全流程可追溯。
5. 社会监督与举报机制
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引入“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检查;全面推行“码上举报”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将结果纳入食品安全评议。
此外,鼓励聘用学生家长参与食堂检查工作,并通过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改革通过多部门协同、常态化治理,构建从责任落实到长效监督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力求将“校园餐”打造成更安全、透明、普惠的民生工程。